2013-06-18 08:15:00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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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庭审现场 段贤尧 摄
图为庭审现场 段贤尧 摄
中新网合肥6月17日电 距离仅仅相隔几百米,却被索要1850元的天价打车费,不付钱不仅不给下车,还被言语威胁直至交钱才放人通行,三名黑头车司机以此方式劫取现金的行为引起了广泛关注。17日,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开庭对这起“天价黑头车”案予以了公开审理。
2013年2月18日,正值年关当口,何先生从老家石台县乘车到合肥,欲乘火车去北京打工。在合肥旅游汽车站下车后,打算赶往火车站。出站时,天空下起了雨。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热情地上前拉何先生坐他的黑色北京现代车,男子开价说要10元打车费。
从合肥旅游汽车站到火车站,仅仅几百米,黑头车却绕了一大圈,到火车站站北广场,何先生掏出50元钱给司机,但对方却半路涨价。何先生见对方两人很凶,想打开车门逃跑,却发现车门被锁住。司机言语中带着威胁,让何先生很害怕。迫于威胁,何先生一共拿出1850元之后才被允许下车。下车后,何先生偷偷记下对方车牌,并拨打了110。因为急着赶路,何先生没有等来警察,就匆匆登上了开往北京的列车。
天价黑头车事件曝光之后,立即在百姓身边引起了轩然大波。
“虽然黑头车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一部分人出行难的问题,但这种凌驾于法律和一些规范制度上的行为势必会滋生出更多不良现象的发生,给整个社会带来负面的影响。”百姓们纷纷在网上对这一行为予以指责。
在公安机关的强力打击下,涉嫌天价黑车案的三名嫌疑人很快被予以刑事拘留。
据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指控:三名被告人先后以两人一组或“单枪匹马”在今年的1月31日、2月18日和2月19日三次先与被害人谈好价钱,然后将其带至目的地附近,随后以言语,甚至持刀威胁、殴打的方式劫取被害人现金,总计2850元。瑶海区检察院认为,三被告人以暴力或者胁迫方式劫取他人财物,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三被告人交代将作案地点选择在汽车站附近和年关当口,并且还多选择外地人作为对象和目标,是因为过年他们急着回家愿意给钱,而且不了解情况好下手,本地人容易报警。三被告人交代,从乘客身上拿了钱以后一般是扣除车费再予以平分。
在最后的供述中,三被告人均向法庭坦诚自己的罪行,并表示深刻的自责。法院表示将择期对该案进行宣判。(段贤尧吴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