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5 12:24:00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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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长海洗墩布时碰到女邻居,两人发生争执后将对方勒死。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高长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现年34岁的高长海是北京市人,2000年4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1年因犯强奸罪被判13年,2011年4月刑满释放。此次案发前,他在通州区一家超市做促销员,与王女士在通州区梨园镇一小区地下室比邻而居。
法院查明,2012年9月22日11时许,高长海在地下室因琐事与王女士发生争执,将其勒死。
法庭上,高长海说,当日他出去洗墩布的时候,墩布碰到了王女士,“她骂我,说我不怀好意。”高长海说,自己解释“没那意思”,但王女士说要去找房东,他就把王女士拽进了自己的屋子。“我想私下跟她解释一下,但她抓我、挠我、踢我。我一时冲动用晾衣绳系了一个扣儿,套在她脖子上。”高长海说,没多久,王女士就不动了。 (记者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