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5 07:06:00 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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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监狱服刑 当地政府称未收到相关通知
双峰一干部实施PS诈骗仍保留公职
近日,湖南双峰县有不法分子利用PS技术合成淫秽图片敲诈政府官员的新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法制周报》记者发现,参与敲诈的犯罪嫌疑人中甚至有当地政府的公职人员。
1999年9月毕业分配至双峰县走马街镇工作的王卫启,2001年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2010年7月,王卫启伙同其他三人,开始利用PS技术合成淫秽图片实行敲诈。案发时,其银行卡内共收到汇款33万元。去年4月,安徽黄山市屯溪法院依法判处王卫启有期徒刑五年零二个月。
让人颇感意外的是,4月17日,双峰县走马街镇委员会党委委员贺乐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对王卫启的问题,当地相关部门正在调查,“现在,他还未被开除公职,经确认其涉及PS敲诈,肯定要依法依规处理。”
PS诈骗团伙得手33万元
80后的王卫启,大专文化,家住走马街镇的五异村。1999年9月,他毕业分配至走马街镇工作,2001年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
据其同伙胡某(被捕前为小学教师)在案发后向警方的交代:“2010年7月,我在双峰的家里,朋友王卫启打电话给我,问我想不想赚钱……我坐车赶到长沙跟他会合,会合后他就给了我一张电话卡,然后告诉我利用电脑合成照片去骗别人的钱,叫我负责寄信,其他的不要多问。”
据新华社的报道,王卫启诈骗团伙一共4人,他们将网上搜索到的干部资料、照片用电脑合成“领导艳照”,与敲诈信件一同寄给敲诈对象,索要“封口费”。被敲诈对象分布安徽、江西、山西、河北、重庆等地。
2010年7月28日,安徽省黄山市某局负责人胡某收到PS敲诈信,并随后向该市屯溪区警方报案。
民警经过仔细盘查,结合调阅到的银行取款视频资料,进而锁定王卫启、胡某、张某、徐某为共同作案嫌疑人,并开始在全国网上追逃。
经查,2010年7月中旬,该诈骗团伙4人会合于长沙市进行PS敲诈。由徐某负责在网络上寻找诈骗对象的资料和到银行营业点取款,王卫启负责在电脑上加工制作“领导艳照”和起草敲诈信,胡某、张某负责到相关省会邮寄敲诈勒索信件。
2010年7月28日,合肥市某局的吴某转出人民币10万元至勒索信指定的化名为“罗飞”的账号;同日,被敲诈的黄山市许某转出人民币5万元至指定账号。2010年8月5日,四川泸州的刘某汇款3万元;2010年8月17日,四川攀枝花的谭某汇款5万元,四川乐山的尹某汇款10万元。案发时,“罗飞”的账号共收到33万元。
作案公职人员仍保留职务
2010年8月25日,王卫启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安徽省黄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网上通缉。2011年10月28日,王卫启被湖南临澧警方抓获归案。
今年2月,网友“求公正123”开始在多个网站发表题为《惊天!双峰县刑事违法犯罪实刑人员还保留公职,享受津贴》,直指行政单位公职人员刑事犯罪并判刑者,其公职应自然撤销,以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4月17日,《法制周报》记者来到双峰县走马街镇采访。走马街镇委员会党委委员贺乐安对记者说,王卫启确实为该镇的公职人员(一般干部),现仍是“停薪留职”。
他解释说,因为以前当地干部多,有一部分分流了,“分流人员就是没上班、职位还保留的人员。”这就意味着,这些“停薪留职”的分流人员,仍属于公职人员。
贺乐安说,相关部门已经介入对王卫启的调查,“现在,他还没有被开除公职,如果确认其涉及PS敲诈,肯定要依法依规处理。”
政府称未收到相关通知
为何一个公职人员作案3年后仍然保留公职?走马街镇人民政府3月4日曾公开回应称,“网上反映的他(王卫启)因诈骗被羁押服刑一事,我单位至今未收到任何单位的来函或电话告知。”
4月22日,双峰县走马街镇委员会通过双峰网发布消息称,经调查了解,网上所反映情况属实。据悉,2012年4月12日,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对王卫启判决有期徒刑五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见《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2))屯邢初字第00057号》)。2012年5月,王卫启被押往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九城监狱服刑至今。
走马街镇委员会表示,镇党委政府正依据调查情况并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依法依规走程序,处理结果将按程序上报给上级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