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8 07:19:00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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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5日19时许,会宁县草滩乡一村委会主任高尚礼驾驶自营甘D·98844号小轿车将去河畔中学上学的黎某姊妹二人撞倒后,驾车逃逸。黎某二人后经他人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高尚礼逃离现场之后因心中惧怕,在次日下午投案自首。
4月3日,记者从会宁县人民法院获悉,鉴于被告人高尚礼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其自愿真诚悔过,通过向被害人近亲属赔礼道歉、赔偿损失80余万,获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故依法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并可宣告缓刑。最后法院判决被告人高尚礼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4月3日,记者致电会宁县草滩乡党政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案发至今,高尚礼仍然是会宁县草滩乡孔寨村村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