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9 08:52:00 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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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父亲故意纵火逼警察出面找女儿
“我烧了邻居的房子没钱赔,警察就会让我女儿赔,这样他们就可以帮我找回女儿”,53岁的于某不仅这样想还这样做了。昨天,记者从硚口区检察院获悉,于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批捕。
今年3月2日凌晨2时许,于某把点燃的火把塞到邻居肖某的房顶上,然后飞快跑回自己家中隔窗观察。不过,他第一次尝试失败了,火把从屋檐上掉下来,没有点燃房子。于某竟然捡起火把,又塞到了肖某的屋顶上。他纵火过程被邻居们发现。由于扑救及时,没有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于某为什么要纵火?警方调查得知:于某离异多年,打着零工独自抚养女儿。但是,2008年女儿中专毕业后就外出打工一直未归,也没有跟于某联系。如今,于某年事已高,身体又不好。他一人在家,想女心切,竟然想出了一个怪办法:放火烧掉邻居家的房子,邻居肯定会找他赔偿损失,他没钱赔的话,警方就可能会想办法找到他的女儿要求赔钱。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于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他将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同时还将受到刑事处罚。我国刑法规定的放火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安全的行为,量刑非常重,即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得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此案也折射出一个尴尬现实:于某由于平时沉默寡言,与人交流较少,女儿已经成年但是失去联系,他又找不到社会救济渠道,就产生了犯罪的想法。检方将根据他的实际犯罪动机提出合适量刑建议。 (记者高星、通讯员长春、潘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