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映象网首页
佛山小夫妻收10元帮农民工订火车票被刑拘

2013-01-16 07:49:00 来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0条  查看全文(共1页)

  南都讯 1月12日,广东佛山一对小夫妻被刑拘。据悉,他们帮不会上网的农民工订火车票,每张收10元手续费。警方当场查获车票212张,身份证213张。新闻见报后,不少网友替他们“喊冤”,认为他们只收10元钱手续费,就能帮人买到票,并未漫天要价。昨日,办案民警表示,已关注到网民声音,会慎重依法尽快处理。

  新婚不到三个月的夫妻钟某桢和叶某经营一间网店,兼做快递和童装生意。去年11月起,钟某桢通过网络替附近外来务工人员订购火车票,每张收取10元手续费。他们用他人的身份证,成功订票并收取票款后,到各售票点取票。1月12日,民警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钟某桢和叶某,查获车票212张(票面价值35402元),购票使用的身份证213张(有1张身份证未取到火车票)。1月13日上午,民警将收缴的火车票、身份证及手续费全部返还给已购票的外来工。

  拿到火车票的外来工为这对小夫妻叫冤,他们认为,交10块钱手续费,能帮他们买到票已经很好了,赚的也是辛苦钱。消息见报后,网友也纷纷为其叫屈。

  观点PK

  合理劳务报酬,还是“黄牛”?

  律师&网友:是合理劳务报酬

  不少律师和网友认为,实行实名制购票后,代人订票与实名制前的“黄牛党”倒票有本质区别,案情可视同为委托关系,收点手续费属于合理劳务报酬。

  警方:票面超5000元即构成倒票

  佛山铁路警方表示,据刑法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票面数额在5000元以上,或非法获利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即构成“倒卖车票情节严重”。国家有关法规早已规定:不具备代办铁路客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为他人代办铁路客票并非法加价牟利的;或变相加价,从中渔利的都属于倒卖车票的违法犯罪行为。

  (记者 邵铭 门君诚 张在欢 陈实)

分享到:

      查看全部评论(0条)

      发表评论

      映象网>> 社会频道>> 正文

      最新消息

      热点关注

      新闻|财经|娱乐|女性

      教育|旅游|图库|社区

      帮助 - 广告 - 友链

      导航 - 收藏 - 顶部

      映象网手机版:hnr.cn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