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4 08:32:00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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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份一天晚上,李先生(化名)下班回到家中,发现价值十几万元的手表不翼而飞,报警后查出,盗窃的竟是自己家里的保姆郑某。日前,该保姆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据了解,单身妈妈郑某自去年12月起到斗门井岸一户台湾人家做住家保姆。今年4月的一个中午,她搞卫生,擦到主人房的一个柜子时,见到男主人的一块手表、一台相机及钥匙等物放在柜子里。她一时贪心,就把手表放在自己的裤袋里。第二天下午,见主人仍未发现手表丢失,郑某就对女主人说要出去看病,却再也没回去。晚上,男主人发现手表不见了,继而又发现保姆从下午出去一直未回,电话也打不通,赶快到派出所报警。6月20日,郑某在湛江遂溪一家餐厅被公安机关抓获,手表却以7.8万元的价格卖掉了,无法追回。
郑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违,但辩称盗窃是因为看病缺钱。郑某当庭提交了悔过书,称懂得的法律知识极少,没想到一念之差会铸成大错,现在对自己的错误深感后悔。
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的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过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