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4 08:30:00 来源:三秦都市报
网友评论0条 查看全文(共1页)
11月12日下午,公安公交分局一大队民警杜登宽接到报警称坐公交时钱被偷。他把报案人带到了办公室。报案人是一个19岁的彬县的小伙,姓肖。自称在西安城西客运站附近坐公交车时钱包被偷,钱包里有1300元现金。
杜登宽在做笔录时看到小伙手拿着一个女士的包,就问了一句“这包是谁的?”小伙说“我女朋友的,但她没来,她在彬县。”看小伙的神情,杜登宽觉得有些不对,便向他要了其女友的电话。谁知打过去一问,对方说根本没有这个包。
杜登宽觉得事有蹊跷,再打开小伙提的包一看,镜子、口红、优盘、照片还有一张银行存款单,多是女士用品。打开优盘看到了一个女孩的照片,还在包里找到了一张名片,通过名片联系到了存款单上和照片中女孩小孙的朋友。双方描述的女孩长相非常吻合,基本可以确定,包的主人是小孙。
看着民警联系小孙,肖某喊着:“我要自首。”
他告诉民警,11月11日和家人吵架后,他在外面闲逛时走到土沟村,糊里糊涂上了一个楼,看到二楼一家住户门没关,就溜了进去。提走了一个女士手提包。
那手提包的钱包里有2000元现金,他给自己买了个手机。12日中午,来到了西安,谁知在西安乘坐公交车时钱包被偷了。他便报了警。(记者 宋雨朱 娜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