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9 07:45:00 来源:山西晚报
网友评论0条 查看全文(共1页)
两名在校大学生幻想一夜暴富,竟然干起了帮人考试作弊的“买卖”。今天,记者从临汾市尧都区法院获悉,因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王某和陈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王某和陈某是山西某高校学生。在校期间,两人一直在寻觅一条一本万利、快速致富的路子。偶然间,他们受学校周边贩卖考试作弊设备小广告的“启发”,走上了歪路。
2011年3月至6月,王某与陈某从网上购买了考试作弊用的电台、橡皮接收器、短信接收笔、无线耳机等设备,通过QQ聊天、粘贴小广告等方式,将考试作弊设备先后出租给参加全国英语八级和四、六级考试的山西某大学的8名学生。考试开始后,二人从网上获取答案,通过作弊设备给考生传送答案。之后,二人的作弊行为败露,公安机关将二人抓获。
法院认为,王某、陈某二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进行非法活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但考虑到二人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分别判处王某、陈某有期徒刑1年。 (记者 辛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