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司机强奸女乘客被诉 曾因嫖娼被拘留
嫌疑人郑某接受检察官讯问。视频截图
郑某于深夜用滴滴软件接单,从三里屯附近接上王女士去海淀双泉堡公交车站。在到达目的地后,郑某突然起了色心,他将车门锁住后爬到后座,殴打并强奸了王女士。近日,郑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海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滴滴公司表示,郑某当时使用妻子注册的账号接单,拉活时使用的车辆未注册。
案情披露:结完账司机到后座施暴
今年7月4日零时许,郑某驾驶轿车送发烧的儿子去北京儿童医院就诊,由于有奶奶带着孩子看病,郑某坐在车内等待。闲来无事,郑某拿起手机打开了滴滴软件。
凌晨3点多,郑某承接了王女士呼叫的顺风车业务,随后开车赶到朝阳区三里屯附近接王女士上车后离开。凌晨3点24分,郑某将王女士送到海淀区双泉堡公交车站附近。王女士支付了16元车费准备下车时,郑某竟然动了色心,他在驾驶座把车锁上后爬到后座,将正准备打开车门的王女士拽住,并用手掐住她的脖子不让她出声。此后,郑某去脱王女士的衣服遭到反抗,他甩手打了对方一耳光,随后郑某强行与王女士发生了性行为。
当日凌晨5点,郑某驾车回到医院接上母亲和孩子回家。事发后,王女士打电话报警,海淀警方经查询王女士手机所留司机的滴滴专车账户信息发现,郑某注册的滴滴专车司机账户的名称是假的,当天凌晨开的车也不是注册的那辆车。随后,民警经工作确定了嫌疑车辆的真实信息,锁定嫌疑人郑某,并于当日下午5点,在郑某暂住地将其抓获。
经查,郑某的滴滴专车账户名称是“我也来试试”,注册车辆时一辆牌号为“京×××209”的白色别
克车。检察官表示,2014年3月郑某曾因嫖娼被西城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4天。郑某在接受检察官提讯时说,他用滴滴软件已经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以前经常通过滴滴打车,自己也拉过两三个活儿。郑某表示,他已经认识到错误了,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理,并对被害人表示抱歉。
目前,嫌疑人郑某因涉嫌强奸已被海淀检察院提起公诉。
滴滴回应:司机变更乘客可不搭乘
昨天,滴滴方面向记者表示,本案发生于今年7月,公司第一时间配合警方侦查,依法提供了犯罪嫌疑人相关注册信息和订单信息,帮助警方顺利、快速侦破。
“这也说明,滴滴平台每个司机的服务都有迹可循,平台一直在发挥安全作用。此案虽是个案,但用户安全永无小事,滴滴再次重申,绝不容忍、绝不姑息任何利用滴滴平台为非作歹的行为。”滴滴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目前滴滴是对参与到顺风车业务中的每位车主上传的身份证、行驶本等信息进行人工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顺风车还必须绑定微信及微信支付才能提现,进一步验证用户信息。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系冒用其妻子的账号接单。”滴滴方面称,对于变更车辆、变更司机进行顺风车接单的情况,乘客可通过车牌、车型信息以及性别头像进行辨别,有权投诉并拒绝搭乘。
专家说法
可在车上安监控辨司机真人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黄少卿表示,目前,通过网络约车平台叫车的运营模式存在权利不明确、责任不清晰的问题。专车采用网络平台、乘客、司机、租赁公司四方(顺风车一般是“三方协议”,没有租赁公司)到底存在怎样的法律关系,出现问题后各自承担什么责任,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并不明确,这就凸显了政府监管的必要性。
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要让专车运营平台承担“无车承运人责任”,也就是说虽然车辆不属于平台,但平台同样要承担与传统出租车经营企业类似的承运人责任。
此次征求意见稿还提到,网络平台公司与司机还要签订劳动合同,不管是专职还是兼职司机,都要建立合同关系。
黄少卿认为,在合同约束下,司机就是代表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而不是个人业务,那么出现问题平台公司必须承担责任。就如同现在的出租车司机一样,一旦其发生类似情况,出租车经营企业要承担相应责任。
一位业内人士说,专车运营建立在新技术发展的基础上,车主、乘客双方的信息更加明确,从信息对称的角度讲,专车运营更加安全。
另外,在车内安装监控设备,非注册驾驶员应该也比较容易辨认,当然还有其他技术手段监管人员不一致的问题。也就是说,监管平台对于服务车辆以及人员与注册信息不一致的情况,还是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但需要相当高的成本。顺风车便宜收费,运营平台是否愿意在这方面投资很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