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告妻子索要百万房租 称其实为保姆
沈先生起诉妻子董女士,要求返还一百多万出租房屋的租金,还称董女士并非妻子只是保姆,两人登记结婚,只为给自己的私生女上户口。董女士则表示,她与沈先生是夫妻,共同生活二十余年,孩子的出生证明上也注明她和沈先生是孩子父母。通州法院已受理此案,目前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制晚报讯 沈先生起诉妻子董女士,要求返还一百多万出租房屋的租金,还称董女士并非妻子只是保姆,两人登记结婚,只为给自己的私生女上户口。董女士则表示,她与沈先生是夫妻,共同生活二十余年,孩子的出生证明上也注明她和沈先生是孩子父母。通州法院已受理此案,目前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告沈先生说,他1996年与林某未婚生有一女。
1998年,因想给女儿上户口,他找到林某的表姐董女士。董女士提出,她在老家民政所有熟人,只要花钱就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然后再将女儿户籍以婚迁的名义迁入。此后,孩子户口落在常州市,父亲写为沈先生、母亲为董女士。
沈先生说,他与董女士并无夫妻关系,虽然二十多年一直生活在一起,但董女士只是他的保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