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大教授涉嫌项目造假套取科研经费62万
专家组出具的验收报告
该项目获得的江苏省优秀专利奖
近日人民网接到举报称,南京师范大学教授顾正桂实施的一个科研项目涉嫌在不具备评审条件的情况下通过专家组验收,获取江苏省教育厅扶持资金12万元以及南京师范大学配套项目经费50万元,并以此获得了江苏省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优秀专利奖。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关键指标与要求不符 项目获验收通过
根据举报人陈宝清提供的材料,该项目名为“反应精馏耦合高效萃取制备99.7%甲缩醛的工业化研究”(以下简称甲缩醛项目),是2010年南京师范大学获得的省教育厅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工程项目。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与顾正桂名下的江苏沿江化工资源开发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沿江化工)签订的协议,双方合作研究该项目,预算投入380万元,其中江苏省教育厅拨款12万元,南京师范大学提供配套资金50万元,项目负责人为顾正桂。协议规定,项目在完成验收时应达到四方面要求,其中最关键的两条一是要建立年产1000吨的工业化研究装置,二是要达到每年1000吨的试验规模。
2012年5月9日,江苏省教育厅成立的验收小组在召开验收会后对该项目给出了“通过验收”的意见。据顾正桂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回忆,当时评审的主要是南京市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白敬宇制药”)六合厂区内的甲缩醛装置,因为沿江化工的甲缩醛项目是跟白敬宇制药合作生产的。
不过,举报人陈宝清反映,在专家组评审该项目时,白敬宇制药根本没有任何生产甲缩醛的装置。记者就此采访白敬宇制药时,办公室一位高姓负责人表示,白敬宇制药从未生产过甲缩醛产品。白敬宇制药位于六合的工厂负责人范宇翔也称他们从未有过甲缩醛的生产装置,与顾正桂的合作也不涉及甲缩醛项目。
江苏省教育厅:评审指标的真实性由学校把关
要求的装置根本不存在,这个项目是如何通过验收的?针对上述疑问,江苏省教育厅科技产业处一位负责人介绍,项目的研究内容、创新内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均由学校把关。包括验收委员会专家成员,也是先由学校提交名单,再报教育厅审批。“因为合同指标都完成了,学校打个申请,我们只负责批一下。”该负责人称,至于是否真的完成了,主要由学校来把关。“很多东西都是学科领域的,教育厅只能从管理层把关,无法从技术层来核实。”
而南京师范大学科技处副处长顾中铸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这个项目的合同书是江苏省教育厅、南师大及沿江化工三方签订。顾中铸表示,该项目实行项目责任制,顾正桂为项目负责人,南京师范大学对项目的实施起监督和管理作用。顾中铸表示,按照规定,项目最终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验收,也可以由教育厅委托学校进行验收。至于具体的验收细节,顾中铸称当时自己在出差,详细情况待询问清楚后再接受采访,但之后记者多次与其联系均未成功。
顾正桂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回忆,项目组在验收会上向评审组专家介绍了项目完成情况,并提供了年产1000吨甲缩醛装置的照片,但评审组并未实地考察,“我们在学校开的会,让专家跑到六合现场去看装置也来不及,只能通过照片的形式汇报。”当记者提出仅凭两张照片怎能确定产能时,顾正桂称,验收组都是专家,“通过照片一看便知产能多少”。
作为该项目验收小组的组长,东南大学教授孙岳明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当时的评审完全合规,但他对记者提出的是否到现场调查、当时是否存在该装置等问题并未做出回应。
项目还涉嫌骗取江苏省优秀专利奖
不仅如此,记者在深入调查中还发现,顾正桂的这个项目还涉嫌伪造经济效益,获得江苏省知识产权局2011年12月颁发的江苏专利优秀奖。
记者到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了解情况时,该局专利处吴处长向记者出示了该项目的申请书,其中“经济效益状况表”一栏显示,该项目2009年-2010年间,在白敬宇制药共生产工业级甲缩醛16200吨,99.7%甲缩醛3980吨,总计新增产值12235.8万元,但之前白敬宇制药方面明确表示,他们从未生产过任何甲缩醛的产品。
白敬宇制药办公室一位高姓负责人告诉人民网,他们从未向顾正桂本人及其所在的南京沿江化工有限公司出具过“经济效益状况表”。“我们每盖一个公司章都会有备份,但现在我们根本找不到这个备份。”该人士说。
既然如此,当初在评奖时,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是否对申报材料的真伪做过核实呢?吴处长表示,评奖活动本着相互诚信的原则进行,被评奖人对自己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且当初的推荐材料也是由江苏省教育厅与南京师范大学把关后才送到省知识产权局的。吴处长称,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在评审时需要对个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但由于资料众多,无法一一去核实。“我们更多的是从程序上进行审核,无法确保每个材料能够万无一失。”
一个早已被拆除的设备,在专家评定时竟通过验收,一份子虚乌有的“经济效益状况表”,在申报时也一路畅通,其中原因究竟何在?省教育厅方面表示,如果该项目涉嫌造假,经费使用存在问题,他们会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他们将启动调查程序,对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如果确实存在造假行为,由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向其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处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