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1 07:07:00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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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简称《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1990年中央组织部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对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发展党员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
通知强调,《细则》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体现了实践探索的新经验,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遵循。《细则》的颁布实施,对于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党员队伍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做好《细则》的学习、宣传和实施,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解读
未来党员结构上将优化平衡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印发并执行,意味着已试行24年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转正。南都记者注意到,最新的《细则》中首次明确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提出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中央党史研究室一名专家表示,这说明未来各级党组织要对发展新的党员进行严格控制,同时在党员结构上将进一步优化和平衡。据组织部公布最新数据,截至2012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8512.7万名,党的基层组织总数为420.1万个。
去年1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保持党员队伍适度规模,强化党员管理,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这是几十年来中共中央首次提出要保持党员队伍在适度规模。此次会议还提出,目前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存在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问题。主要表现是:有的党组织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发展党员质量需要提高;党员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党员管理方式和手段比较单一,流动党员管理机制还不健全,等等。上述专家表示,正是根据此次会议精神,去年起中组部开始对试行的《细则》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