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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敬老院火灾 遇难老人赔偿金相差4倍

2013-07-28 09:37:00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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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敬老院火灾遇难老人 赔偿金差4倍

  赔偿标准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为8万至35万不等;部分家属已签订协议

  ■ “男子疑被盗200元 敬老院纵火致11死”追踪

  黑龙江省海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晓燕27日证实,在海伦市联合敬老院火灾中遇难的老人家属将获赔88800元至355200元不等的赔偿。目前海伦市已经与全部遇难老人的家属取得联系,并根据遇难老人的年龄,按照相关标准测算,给予遇难老人死亡赔偿金。

  26日1时15分,黑龙江省海伦市联合敬老院发生火灾,造成11死2伤。公安机关通报称,现场勘查和火因调查确认,这场火灾是一起人为放火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王贵因怀疑隔壁老人偷了自己的200元钱而纵火,已被烧死在现场。

  海伦市人民法院厅长孙伟安介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理案件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金晓燕说,虽然本次火灾事故中遇难老人都是农民,但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按额度相对较高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城市是17760元,农村可能是8000多块钱,但是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所有的老人都按照城市这个标准,所以我们就是采用17760块钱这个标准,这是指每年赔偿金。”按照相关标准测算不同赔偿额,此次火灾事故给予遇难老人最低88800元,最高355200元的赔偿。

  针对此次遇难五保老人的家属身份较为复杂的情况,事故善后处理组正加紧甄别,确保赔偿金准确发放。目前,海伦市已经与部分遇难老人家属签订了赔偿协议。 综合新华网报道

  ■ 专家说法

  “养老院老人心理状态需重视”

  据国家老龄委统计,2013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2亿。民政部也曾发布数据,到“十二五”期末,65岁以上空巢老人将超过5100万。越来越多的老人将在养老院这个集体的“家”中度过自己的晚年。专家表示,在加强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必须重视养老院老人这个特殊群体的心理状态,预防极端事件发生。

  天津市社科院教授、老年问题专家郝麦收说,我国在政策上一直非常重视养老院的硬件安全,细致到如楼层高度等要求,一些养老院也一直是消防等安全检查的重点。但此次事件当引起最大的反思还是在“软件”方面,养老更须“养心”。目前对养老院老人的心理关注、干预机制几乎还处于空白状态,“必须重视掌握院民老人的心理动态。”

  此外,养老从业人员的境遇也须引起关注。上海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周海旺说,很多从业人员薪资低,但工作时间和强度极大,这是养老机构的一大隐患;而从业人员很少接受过正规培训,综合素质也亟待提高。郝麦收也表示,很多养老院都没有设置心理干预的岗位,“甚至认为配备心理咨询师是浪费资源,而这次悲剧则发出了强烈的信号”。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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