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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男子看守所服刑死亡 警方否认曾殴打

2013-07-17 07:24:00 来源:市场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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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障男子看守所服刑时突然死亡

  内脏出血,头部多处伤,原因成谜,检察院已同意重新鉴定

  提要:2013年5月7日中午,旌德县兴隆乡大礼村71岁的村民谢翠宜接到村民通知,让她到乡里去一趟。到了以后,她才知道,因盗窃800元被在看守所服刑的智障大儿子刘人祥已死了10多个小时,遗体被转送到邻近的泾县殡仪馆冷冻。通过尸体解剖,发现死者五脏六腑均出血,并伴有头部外伤。

  公安局:没有人殴打过死者

  据了解,2012年7月25日,刘人祥因盗窃邻居翁某800元现金被旌德县兴隆乡派出所抓获,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由于刑期不长,刘人祥被留在了旌德县看守所服刑。

  旌德县公安局纪委书记谢宏友介绍说:“通过调取监控,我们没有发现有任何人欺负或是殴打过刘人祥。”

  对于为何刘人祥死亡10多个小时后才通知家属的问题,谢宏友表示:“原因主要是刘的家里只有其老母一人在家,公安局就刘人祥的死通知其母亲一事,领导比较重视,政委,副政委亲自去,同时怕死者母亲接受不了,在村里还找了一名女干部一起去的。”

  鉴定:全身全身多器官淤血

  在旌德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丁书清的办公室,从死者家属手中,记者看到了一份由上海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

  鉴定意见书上的鉴定意见为:刘人祥系间质性心肌炎致心力衰竭死亡。

  同时,记者从鉴定书上的第六项“法医病理学诊断”上看到总共8条记录:“肺淤血、水肿;脑水肿;脑、心、肝、脾、肾等全身多器官淤血;额部皮肤擦伤伴头皮下出血。”

  对于死者的头部外伤及皮下出血的原因,分析认为该损伤未反映出工具类致伤物接触面损伤特征,符合与钝性物体接触所致,摔跌可致;左上臂上段内侧片状皮肤青紫伴皮下出血,符合钝性外力左右所致。

  家属:检察院同意重新鉴定

  对于这些伤,丁书清说:“后来我问了值班的警察和护士,得知是死者在病床上躺着的时候,从床上翻身掉了下来,头部的伤就是这样来的。双臂皮肤的青紫,也许就是因为他摔下床后,把他搀上床时留下的。”

  “病历上写得(死者)入院时就一直休克,休克的人怎会翻身落地?人的头是圆的,摔倒后只有一个着力点,为什么会有几处外伤?”死者家属质疑。

  丁书清表示:“这个原因我们也查了,说实话,没有查出原因。”

  据悉,经过死者家属多轮周旋,旌德县检察院已同意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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