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3 07:40:00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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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由澳门终审法院获悉,从10月19日起,该院官网(www.court.gov.mo)将增设公职人员财产查询功能。澳门财产公开的法案由特首签署后于4月22日生效,其后半年为准备期。
按法案规定,终审法院办事处须确保公众可透过该院官网,查阅相关人士至10月18日所提交的财产及利益申报书第4部分的内容。公众可直接在该网上以3种模式搜索查询:输入申报人的全部或部分中/葡姓名;选取申报人相对应类别;选取申报人士任职的相关部门。
但是终审法院强调,全部或部分复制第4部分的内容并提供给第三者,应注明作出有关复制的具体理由,并不违反《民法典》的“滥用权利”条款。换言之,复制并传播终院网站中的公职人员财产内容,需列明理由,并不得明显超越基于善意、善良风俗或财产公开法案有关立法目的。终院解释,否则可被罚款1000至1万澳门元。
澳门立法会在1月份以到会全票通过法案。公开范围扩大至政界各个范畴,含澳门版“国企领导”、立法会议员、行政会成员、副局级以上官员、司法官等。但是,法案对公开的内容则采取了“温和式”的表述。申报书的第4部分是公开表,仅包括3项全球范围的内容:不动产、土地,企业或工商场所的股份、资本,任何非营利机构担任的职务。房产也无需公布具体地点、金额,只需数目、性质、用途说明。商业方面则需公开出资比例、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及在公司中担任的职位。(记者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