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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破获特大跨国拐卖妇女案 救17名妇女

2013-01-07 07:25:00 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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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解救的被拐越南籍妇女。

  警方解救的被拐越南籍妇女。

  2012年6月,文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接待一起诈骗报警时,发现一条跨国拐卖妇女的重大线索。省、市、县公安机关联合侦办,经过顺藤摸瓜、化装侦探等大量艰苦细致的侦查工作,收集证据,明确涉案关系人,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成功破获了以越南人为首的“5·8”特大跨国拐卖妇女案,切断了这一从越南向我国境内拐卖妇女的通道,摧毁了该组织在我国境内的犯罪网络。目前,警方成功解救被拐越南妇女17名,云南妇女1名,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近50名,其中陇南境内9名。

  村民报警 牵出特大跨国拐卖案

  2012年5月8日,陇南文县堡子坝乡朱家台村豆家坝社村民王某向文县公安局报称,2012年2月中旬,文县堡子坝乡柏树坪村村民刘某某带他到云南丘北县清水江乡介绍了一个叫陶某梅的女人结婚,自己花了9万余元。可陶某梅到家一个多月后不辞而别,至今杳无音讯。王某怀疑自己被诈骗,遂向警方报案。接报后,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李治安立即派出侦查员对辖区外来人员进行排查,走访中发现多家农户均有外籍妇女。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惊人的信息进入了警方的视野:近年来,文县堡子坝、铁楼、石鸡坝、中寨等乡均有从云南买媳妇的案件,经对买回的妇女进行走访,这些妇女自称是越南人,被人胁持后从越南偷渡至云南,云南同伙接手后再转手卖给别人。警方没有想到,一起看似寻常的诈骗报警竟然牵出一个特大跨国拐卖妇女案!鉴于案情重大,且关乎国际影响,文县公安局立即将此案情层层上报。通过进一步了解,警方发现,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有分工的跨国拐卖妇女犯罪团伙案件。6月5日,文县公安局对王某案件以涉嫌婚姻诈骗立案侦查,同时对堡子坝乡、铁楼乡、石鸡坝乡、中寨乡发现的从云南买媳妇的案件以拐卖妇女案立案侦查。

  案情重大 拐卖案被公安部挂牌督办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文县堡子坝乡、铁楼乡、石鸡坝乡有多名被拐妇女,且都是一条线上被拐的。经查,这些被拐妇女自称为云南丘北县人,但在人口信息库中查询后,与本人提供的身份信息均不相符,初步确定这些被拐妇女极有可能是越南人。其中三名妇女自称是被一个叫“保”(谐音)的人介绍给文县人刘某祥买卖至文县的。根据大量工作,6月5日晚,警方将正在家中熟睡的刘某祥抓获。经审讯,刘某祥称“保”是“朱某荣”或“李某宝”,具体情况自己无法说清楚。调查中警方得知,犯罪嫌疑人刘某奎之妻李某玉也是几年前刘某祥通过他人与云南的朱某荣取得联系后花了几万元钱买回来的,买卖过程与上述几人的情形基本相似,据了解判断文县可能还有类似案件。通过受害的越南籍妇女叙述,在她们来中国之前,被人用装袋子、打闷棍等手段,强行掳掠至中国云南省丘北县境内。由于语言问题,案件侦破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鉴于案情影响大,数名越南籍妇女被拐卖至中国,案情惊动公安部,此案被公安部挂牌督办。在公安部的督办下,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开展工作,经大量调查,铁楼乡旧寨村五名自称名叫侯某英、朱某英、李某艳、何某芳、杨某兰的越南籍妇女均为文县张某平及自称叫王某兵、朱某荣、陆某兵3名云南人介绍,调查中还发现去年文县公安局办理的张某德拐卖妇女一案介绍人也为“朱某荣”,故张某德拐卖妇女案和刘某祥、刘某奎拐卖妇女案及张某平拐卖妇女案应串并侦查。截至7月5日,警方已查出被拐卖的越南籍妇女12名。

  几经辗转 越南妇女被拐至文县

  8月17日,经省公安厅协调,云南省公安厅派出了丘北县公安局刑警前来陇南当苗语翻译,协助办案。通过翻译,警方查清了16名被拐卖的越南籍妇女的具体身份以及被拐卖的详细过程,核实了部分被拐的越南籍妇女真实姓名、家庭住址及家庭成员情况。同时锁定了多名犯罪同伙,查明受害人李某艳、侯某英、朱某英、李某玉、李某美均系云南省马关县一个“胖女人”和一名男子从中越边境,通过几名越南籍犯罪嫌疑人交易后,送到云南省丘北县,再转手至朱某荣(又叫“保”或“小保”,云南省丘北县温浏乡坝稿村)、陆某兵(云南省丘北县革羊村小组)处拐卖至文县的。

  甘滇联手 警方瓦解拐卖团伙

  警方对调查中反映出的多名相关涉案人员通过云南警方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拐卖窝点集中在丘北县,并对此案关键人“朱某荣”(“保”)进一步核实。6月30日,专案组民警赴云南文山州广南县、马关县、丘北县等地进行调查。在云南警方的大力配合下,警方通过驾驶员资料信息,找到了“朱某荣”。经过受害人及案件相关人员多方辨认后,确定此人就是拐卖越南妇女的核心人物之一“朱某荣”。7月7日晚9时许,通过几次侦查确认,警方将其抓获。经过张某平辨认,云南抓获的朱某荣就是和刘某祥、张某平联系贩卖越南籍妇女的嫌疑人。7月8日中午,陆某兵成功落网。7月10日,通过两地警方耐心工作,朱某荣交代了自己曾伙同王某兵、陆某兵等人,通过文县的介绍人刘某祥、张某平、张某义(文县城关镇桥南新村)向文县贩卖过十多名越南籍妇女的犯罪事实,但对具体贩卖的细节及上线拒不交待。与此同时,张某义在武都返回文县的途中被抓获。6月21日,涉嫌拐卖妇女的张某平被北京警方抓获。至此,警方共查出被拐的越南籍妇女17名、云南籍妇女1名(陶兴兰),其中贩卖到铁楼乡7名(旧寨6名,演武坪村1名)、石鸡坝乡大佛沟村2名、中寨乡武胜沟村3名、堡子坝乡5名、徽县伏镇中坝村1名。7月15日,专案组将朱某荣、陆某兵从云南带回文县。

  7月31日,警方以涉嫌拐卖妇女罪对朱某荣、陆某兵、王某兵、张某平、张某义、刘某祥、刘某奎、白某云共8人依法逮捕,刘某祥、刘某奎、白某云3人宣布逮捕后被取保候审。随后,警方对王某兵、陶某亮、熊某明、陶某兰4名相关在逃嫌疑人进行“网上追逃”。

  深挖老巢 捣毁“拐卖转销”集团

  为彻底打掉这一特大拐卖妇女犯罪团伙,2012年8月,侦查人员再赴云南,通过艰苦侦查,数名犯罪嫌疑人陆续落网,使案情有了突破性的进展。通过大量的辨认,被拐卖的16名越南籍妇女大部分均能辨认出拐卖她的人以及在云南省丘北县冒充她父母亲的人,共36人。同时还查出该案上线绰号“胖女人”的犯罪嫌疑人杨某花,并将杨某花交给云南警方处理,继续深挖该案上线。

  经查得知,该犯罪团伙是集“拐、运、转、销”一条龙“服务”。这些被拐越南妇女均被越南人利用哄骗、威胁、恐吓、绑架等手段强行带走并偷渡到中国云南,云南犯罪嫌疑人接手后,在云南丘北县事先找好的当地农户做“中转站”,将越南女孩“寄存”到他们家,充当他们的女儿,并通过非法手段办好当地户籍资料。如有“销路”,就让找媳妇的男子前来相亲,再几经讨价还价后转手贩卖至文县,从中牟取暴利。

  案件背后的思考

  受害妇女怎样被骗到国内?

  据办案民警介绍,被拐骗来的越南女子中年龄最大的30岁,最小的才17岁,大多数都是在游玩、打工或外出途中,被这些“人贩子”盯上,然后以介绍工作、对象为诱饵等各种理由诱骗至内地,然后再以暴力威胁贩卖出去的。而受害人普遍家庭经济一般,受教育程度不高,涉世未深的她们没有足够的判断能力,容易被犯罪分子诱惑和欺骗。如本案被拐的越南女子中,只有李某艳是初中生,其余大多不识字。

  同时,由于被拐卖越南妇女言语不通,地理环境不熟悉,即使被查获也不能依法举证,致使一些不法分子长期逍遥法外,没有得到及时有力的打击,无法起到法律震慑的作用。如本案的“夫家”不通苗语,加之云南的人贩子说这些女子都是云南人,是苗族,讲苗语。所以“夫家”及村民都认为她们是苗族人。

  买卖婚姻缘何屡禁不止?

  记者了解到,在一些偏远山区农村存在婚姻需求的市场,由于经济落后,不少青年男子感到买媳妇较“划算”,致使一些无法找到合适对象的年轻人有了买卖婚姻的市场。中外人贩子就看中这一市场潜在的巨大利益,以介绍工作、对象为诱饵,拐骗外籍妇女非法入境,再转卖给山区的婚姻困难户为妻,从中牟取暴利。

  同时,由于越南妇女非法入境常伴有黑暗的金钱交易,拐卖越南妇女的高额利润促使一些不法之徒置国家法律政策于不顾,铤而走险,频繁往来于边境和内地之间,大肆进行拐卖妇女或婚姻诈骗等买卖婚姻的违法犯罪活动。此外,相比较而言,越南国民经济尚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中越双方经济上的差异造成了越南妇女向往中国相对较高的物质生活,加上中越两国邻界,边贸关系相对自由,无形中对越南妇女非法入境开了方便之门。(本报记者 李升 通讯员 李平 张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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