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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被盗车在宁波上牌 失主曾悬赏5万寻车

刘先生说,规定如此明确且严格,但宁波市车管所却依然能为盗抢车洗白,可见管理是多么松懈,更涉嫌渎职。

  郑州被盗车在宁波"合法"上牌 回应:上牌者手续涉伪造

    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11月11日出具的材料

  郑州被盗车在宁波"合法"上牌 回应:上牌者手续涉伪造

    系统上该路虎车车辆状态明确显示为嫌疑车

  今年10月1日,郑州市民刘先生一辆裸车价58万多元的路虎越野车在郑州被盗,随后于10月5日被郑州警方录入全国被盗抢汽车信息资源库进行追查。可让刘先生没想到的是,11月1日,该车在浙江省宁波市车辆管理所办理了新的牌照,并出售给了一名山东人。至今尚未追回爱车的刘先生说,输入车辆信息就能原形毕露的被盗车,而且全套手续都在他手上,却能通过宁波警方正规渠道洗白,不能不令人诧异。

  事发丨路虎车被盗,他曾悬赏5万追查

  11月30日,郑州市民刘先生向大河报反映说,他于2013年7月21日购买的裸车价58万多元的路虎越野车今年10月1日凌晨被盗了。

  据刘先生介绍,9月30日下午,他发现车胎漏气,于是将车开到了郑州市惠济区金达路与银通路附近的一家轮胎店维修。当时,该店老板说暂无所需轮胎型号,需要调货,提议让刘先生将车留下,次日提车。

  “第二天一大早就接到店老板电话说,车不见了。”刘先生说。

  经查看现场监控视频,刘先生发现,10月1日凌晨2时38分,有4名男子来到该轮胎店门口,2时44分即将他停放在路边的路虎车用板车拖走,整个过程只有短短6分钟。随后,几人驾车沿银通路、英才街、花园路向南离去。

  接到刘先生报警后,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案件侦办大队当天介入调查,并在确认该车系被盗后,将该车信息录入全国被盗抢汽车信息资源库进行追查,但一直没有线索反馈。

  为追回爱车,刘先生还曾在现场张贴布告,悬赏5万元找车,却仍音信全无。

  诧异丨在宁波市车管所,被盗车上牌了

  在车辆被盗一个多月之后的11月22日,刘先生通过车辆识别代号查询意外发现,他的路虎车已于11月1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车管所被登记入户,办理了“浙B857JL”牌照。

  新的登记信息显示,该路虎车车主为刘某东,山东淄博人,暂住在浙江宁波。这一发现让刘先生倍感诧异。因为该进口路虎车的信息早已被录入全国被盗抢汽车信息资源库,而且购买该车的发票、海关通关凭据、机动车保险单以及身份证等原始证件,均在他的手上。

  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案件侦办大队11月11日出具的材料显示,在全国被盗抢汽车信息资源库中,该路虎车有涉案编号,且明确案件性质为“盗窃”,其受理时间为今年10月1日,立案时间和填报时间均为10月5日,并有办案民警的联系方式。

  “10月5日就录入全国统一的盗抢车系统了,信息都是全国同步的,宁波市公安局车管所11月1日还能上牌,他们都没有查验经办人手续真伪吗?为啥也没通知我这个原始车主以及郑州警方?”刘先生说,盗抢车被洗白,这中间有太多不正常情况,宁波市车管所是不是知法犯法?

  回应丨办理程序合法,但全套手续系伪造

  11月23日,刘先生赶到了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询问此事。

  根据刘先生当时拍摄的视频显示,该所接待他的一名夏姓科长说,他们为该路虎车办理车牌的程序是合法的,至于手续真伪,有待调查。他随后又表示,经初步审查,车主“交的档案都是假的”。

  “你们的心情,我绝对理解,非常非常理解。”面对刘先生的质问,夏科长承认,他们所用的公安部全国盗抢车信息资源库,与全国其他地方使用的是同一个系统,这辆车现在也确实是赃车、盗抢车,“库里是有的,事后知道是盗抢车”。

  对于“二手车行、黄牛勾结你们,把这辆车洗白了”的质疑,夏科长说“我们不认识他们”,他们“已经将此事进行了上报,包括刑警部门,包括纪委,也都在调查,我们也需要调查,也在调查”,但现在暂时没有结果。

  “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也已经和郑州、淄博警方沟通了。现在就是要按照法律规定来办事,不是我们想说啥就是啥。”夏科长说,包括他们的郑局长(音)在内,一直在和刘先生沟通协调此事。

  昨日下午,该所所长热线的一名接听电话的男警官接受大河报采访时,先说会在了解情况后给予回复,随后却又表示,此案目前正在有关方面侦办中,他们暂时不接受采访。对发去的短信采访提纲,他们亦未回复。

  背后丨路虎车被盗后,多地几经倒手

  在宁波市车管所办事大厅的机动车违法自助查询机上,刘先生曾输入涉案路虎车的车架号,系统很快就返回信息显示,该车车辆状态为“嫌疑车”。这更是让他质疑该所知法犯法。

  此前,他还认为,他被盗的路虎车新登记的车主刘某东,可能系参与盗窃人员,或者与盗窃人员有勾结,但经过他当面了解,发现背后另有蹊跷。

  刘某东说,该路虎车是他通过第三方公司花费35万元购买的。之所以放心付款购买,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确认该车经过了宁波车管所的正规入户,具备了合法牌照,“如果没有合法牌照,我不可能购买”。

  “正是宁波市车管所的工作疏忽、不负责任,给犯罪分子提供了有利的作案条件,也给我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我也是受害人。”刘某东说,他根本不认识视频监控中的作案人员,与该车销售商同样陌生。

  刘某东说,他通过正规销售商花费巨款购车,结果上当受骗,他也在维权。

  昨日下午,办理此案的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案件侦办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朱志杰受访时说,根据他们目前掌握的情况,涉案路虎车被盗窃后,经过了多次转手,涉及河南、浙江、山东、上海等多地,牵涉人员众多。

  “应该是团伙作案,作案手法老练,案情也比较复杂。”他说。

  进展丨车辆已被暂扣,郑州警方仍在调查

  大河报记者查询发现,为防止伪造手续入户、盗抢车入户,公安部早在2012年11月30日就印发并实施了《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该规范明确规定,在办理机动车注册、转移等业务时,车辆管理所应设立查验岗、审核岗,按照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查验机动车的相关手续,并与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一旦发现申办手续被涂改或者有伪造嫌疑的,或者车辆有被盗抢记录的,应该进入嫌疑车辆调查程序,对不能排除嫌疑的,滞留车辆,询问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并做询问笔录,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刘先生说,规定如此明确且严格,但宁波市车管所却依然能为盗抢车洗白,可见管理是多么松懈,更涉嫌渎职。

  对此问题,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一位接待刘先生的负责人说,申请人提交假手续,用伪造的、欺骗的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责任要由申请人自己承担。至于该局下属的车管所是否存在违法问题,案子尚未侦破,性质还难以确定,但他们的工作确实“有漏洞”。

  据了解,目前涉案车辆已经被暂扣在山东淄博,警方仍辗转多地对此案进行调查。

  (记者 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