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0 09:45:00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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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通过婚恋网站先后认识两名女子,用爱情结婚名义设下陷阱,先后骗得两女40万元。近日,广州越秀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男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5月初至2012年7月间,被告人阮某故意隐瞒其已婚的情况,假冒“黄于霖”的身份与被害人小梅交往,后被告人以婚姻承诺为诱饵,以借钱投资为由诈骗被害人共计现金人民币350000元。
2011年12月至2013年下半年间,被告人阮某故意隐瞒其已婚的情况,假冒“黄于霖”的身份与被害人小洁交往,后被告人以婚姻承诺为诱饵,以借钱投资为由诈骗被害人共计现金人民币55000元。
庭审中,被告人阮某说,我自己是做贸易生意的,名下有一辆奔驰车,给小梅看过假的驾驶证。其间,他见过小梅父母和弟弟,谈过结婚买房的事情。他向小梅借过几次钱,前几次都还了。后来为了买房子,他给了小梅15万元作为定金,后以对房子不满意的理由,没有买房。之后,阮某谎称货物被海关扣押了,又被黑社会追杀为由,向小梅借钱。小梅给了阮某47万元现金,除去他自己的15万元就是32万元。这些钱被阮某花光。
对于另一个被害人,阮某称:“2011年底,也是通过婚恋网站认识了小洁,和她一直都有联系,被抓前三天还一起吃过饭。借了她5.5万元,我也和她说晚点还给她,她也同意了,之前几次借她的钱也都还给她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阮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赔两名被害人并取得两名被害人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