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6 09:21:00 来源:京华时报
网友评论0条 查看全文(共1页)
在国内光伏产业内外交困的时刻,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中国政府网昨天的消息,这份被业界认为“光伏新政”的《意见》指出,要扩大国内光伏市场,重点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完善电价和补贴政策,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目标高于“十二五”规划
在中欧光伏谈判陷入僵局、出口受阻之际,国务院发文要扩大国内市场。《意见》明确,光伏产业的发展目标是建立适应国内市场的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形成有利于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市场环境。
《意见》还提出,2013-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GW(1000万千瓦,1GW=100万千瓦)左右,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GW以上。记者注意到,该目标明显高于国家能源局去年印发的《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该规划提出,到2015年底,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1GW以上,并且包括1GW光热发电的装机。
重点扶持光伏骨干企业
在政策支持方面,《意见》提出六大政策,分别为大力支持用户侧光伏应用、完善电价和补贴政策、改进补贴资金管理、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和建设管理。
《意见》还提出,加快企业兼并重组,淘汰产品质量差、技术落后的生产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并且抑制光伏产能的盲目扩张。
光伏电价补贴或8月出炉
在较受关注的自建光伏和电价补贴方面,《意见》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且明确上网电价及补贴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0年。不过《意见》并没有公布电价补贴细则。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则透露,光伏电价补贴政策预计8月份出台。另有不愿具名的光伏行业人士表示,在国务院接连发出支持国内光伏行业健康发展的信号之后,希望具体的执行部门尽快推出扶持行业的细则和措施。
■链接
中欧光伏谈判 陷入僵局
6月4日,欧盟宣布对我国光伏产品征收11.8%临时反倾销税,如果中欧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从6月中旬开始,由商务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及部分光伏企业组成的代表团已经赴欧谈判。
不过昨天记者从代表团相关人士处获悉,中欧光伏谈判目前处于僵持阶段,双方在中国出口到欧盟的光伏产品的数量、价格两个关键点上存在巨大分歧。该人士称,双方的回旋余地都已不多。不过该人士提醒,原定于本月初发布的我国对欧盟多晶硅反倾销初裁目前并未发布,作为我方对欧盟的反制手段之一,这一招还处在“引而不发”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