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22 07:16: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
网友评论0条 查看全文(共1页)
在2012年券商创新大潮之后,2013年伊始,券商创新大会的日期即已大致确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已下发通知,将于5月召开“证券行业创新发展论坛”。 而记者了解到,元旦前多家券商已提交有关2013年行业创新发展建议,之后将会形成行业创新发展的纲领。
近日, 证券业协会会长陈共炎也提出了今年券业创新的四大目标,一推动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并购资金、直投基金等发展,二 进一步推动经营机构加速向财务管理转型,三 支持长期机构资金设立专业性的证券公司,支持民营资本设立证券机构,支持证券公司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支持各类机构参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优先进入私募市场,支持鼓励证券公司开展业务和国际化经营。四 提升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
但在新一年的券商创新大潮到来之时,部分券商人士却表示,在此前的业务创新发展中,券商的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已明显滞后,需加快改革。
而中信证券首席战略专家吕哲权呼吁让创新先行者获得超额回报,进一步从心理上激励行业。
组织体系改革困境
但随着券业创新迈入新阶段,有券商人士认为,目前券商的组织架构已经相对落后,亟待加快调整。
“证券公司现在的组织结构都千篇一律,证券公司总部,营业部,可能还有分公司,这种结构非常简单。要给客户服务、要提供那么多产品,需要改造现有的组织架构”,证监会机构部副处长童卫华曾明确指出。
事实上,自去年券业创新启动以来,券商也纷纷提出了业务部门的调整,以适应新环境下赋予券商的非传统业务和新职能。
但在调整过程中,却面对着很难调和的利益重铸问题。
“以往业务牌照都是部门化,给一个投行牌照对应着投行部门,给一个经纪牌照对应着经纪部门,给一个资产管理牌照对应着资产管理部门。这些部门之间是分割的,投行部门只能做投行,资产管理部门做资管”,某券商人士称,“牌照部门化和利益化很难改变”。
但随着创新改革的深入,券商却不得不加快组织结构调整速度。
“目前投行部门成为变化最大的部门”,某大型券商人士表示,投行部门设立了创新业务部负责如资产证券化、夹层融资、股权激励等创新业务。
此外,该券商还重新打造资本市场部,赋予其全新职能定位。除强化传统的股权融资业务外,还设立债券资本市场组和金融产品组,协助业务部门进行区域或行业梳理,利用交叉销售及产品创新。“资本市场部将成为投行业务的中台部门,甚至可以成为创收部门,它将是撬动组织架构变革和业务创新的最大引擎”,上述人士称。
创新先行者获超额回报
另一方面,虽然券业创新大潮已经启动半年有余,监管部门也多次在公开场合表态鼓励券商创新,但各家券商对于创新的态度和进度却仍存在差异。
中信证券首席战略专家吕哲权在近日呼吁,让创新先行者获得超额回报,借此激励行业的创新意识。
“有些人在先行探路,有些人在跟随潜行,还有些人在观望等待”,吕哲全在谈及各家机构的创新态度时称。
在其看来,目前创新的局面对于券商是非常陌生的,创新作为证券业发展的主要经营模式,以前是未曾经历过,20多年来券商都是严格监管下的机构。
“新政新规很多,市场需要时间消化和吸收,同时可能因为多年来存在的惯性,各市场主体或多或少会存在‘诚惶诚恐,患得患失’的心态,放不开手脚,希望监管层抱持‘允许试错’的监管理念,鼓励改革与创新”,某券商高管人士称。
事实上,相对于其他行业,券商的业务技术门槛偏低,可复制性也很强。一旦没有业务审批制度的限制,那么行业创新者的先行优势很难保持。
在这种背景下,吕哲全认为应该给予先行者更多的创新红利。
“创新就是为了牟利,如果没有牟利的创新,就是没有持续动力的”,吕哲全称,“创新之路需要承受更大的风险,付出更大的成本,接受更多的试错压力,因此如果没有超额回报的话,只能流于运动、口号和形式”。
“创新成果的效用往往取决于时机和推广时间,因此市场机构的自主权,是创新红利的先决条件”,吕哲全认为,需要建造相应的机制和环境。首先要宽容失败,给予失败者重新站立起来的权利和机会。同时要祝贺成功,给成功者以掌声,不要以红眼病来看待创新红利的获得者。
有券商人士表示,在上一轮行业洗牌过程中,“剩”者为王的观念已经被不少券商视为生存之道。这也是导致目前各家机构看待创新的角度存在差异,进而导致进度参差不齐。
而在新阶段下,要触动行业神经,则必须给予先行者更多红利,才能为整个行业树立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