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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审计工作通知

2013-01-18 07:29:00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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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为强化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建设,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提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质量,促进行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服务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全面分析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以及系统总结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现就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审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报审计工作总体要求

  事务所要把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审计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实际行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以深入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年报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公众利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为目标,恪守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牢记使命,勤勉尽责,扎实做好2012年年报审计各项工作。

  二、强化质量控制体系建设

  事务所要按照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适合自身特点的质量控制体系,制定并实施科学、严谨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进一步提升系统风险防范水平,提高事务所整体执业质量。在2012年年报审计中,事务所要重视以下质量控制环节,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一)质量控制环境

  事务所要积极优化内部质量控制环境,大力培育以质量为导向的事务所文化,避免出现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的倾向。主任会计师要对质量控制承担最终责任,要确保负责质量控制制度运作的合伙人具有足够、适当的经验、能力和必要权限,切实履行其职责。

  (二)职业道德

  事务所要认真贯彻落实职业道德守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独立性管控。要建立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项目组成员、事务所和网络事务所的独立性,严格执行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以及其他关键审计合伙人的定期轮换制度。事务所要严格遵守向被审计单位提供非鉴证服务时的独立性要求,不得在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同时为被审计单位提供内部控制咨询和自我评价服务。

  事务所要认真落实中注协《关于坚决打击和治理注册会计师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通知》精神,坚决抵制各种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加强项目工时管理和成本控制,实施合理的专业服务收费标准。要重视审计收费水平较低的上市公司业务可能导致的审计风险,绝不因为业务收费低而降低执业标准,并在事务所内部检查中对低收费项目予以重点关注。

  (三)总分所一体化管理

  事务所要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架构,健全合伙人机制,从体制上推进总分所一体化进程,要切实做好业务承接与保持、人员委派、督导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等关键环节的风险管控,确保总分所实施统一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保证各审计项目组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要将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作为高风险项目,对于分所执行的高风险项目必须由总所复核并出具报告,坚决杜绝总所向分所发放空白盖章报告页,且对分所报告签发疏于控制的情形。

  (四)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事务所要加强对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承接的统一控制,避免擅自承接高风险业务给事务所带来的风险,切实做好审计风险的事前防范。事务所要对客户资源实施统一管理,杜绝 “客户私有化”等现象,避免出现客户资源与项目合伙人出现利益绑定导致的质量控制风险。上市公司变更审计机构时,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委托变更的原因,坚决杜绝上市公司通过变更审计机构购买审计意见的行为。

  (五)业务执行

  事务所要准确把握审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内容,完善专业技术标准,加强人员培训,改进业务督导,切实将准则和指引的精神和要求落实到年报审计工作中。事务所要加强对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明确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资格要求,确保复核人员的客观性和权威性,以使复核意见能够得到贯彻和执行,防止复核流于形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应对项目组作出的独立性评价进行复核,并侧重复核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关注项目组是否已就涉及意见分歧的事项、其他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适当咨询,以及咨询得出的结论。

  (六)监控

  事务所要制定完善的政策和程序,要确保监控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事务所应将监控结果传达给相关人员,对实施监控程序发现的缺陷采取适当补救措施,避免出现类似问题,进一步提高执业质量。

  三、认真做好财务报表审计

  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要密切关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充分考虑业绩压力对被审计单位可能造成的影响。注册会计师要严格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特别是新上市公司、创业板公司及ST公司等客户的风险,并据此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进一步审计程序要具有目的性和针对性,防止风险评估结果与进一步审计程序之间相脱离。注册会计师应特别关注以下重大风险领域,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一)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注册会计师要假定被审计单位在收入确认方面存在舞弊风险,并评价哪些类型的收入、收入交易或认定可能导致舞弊风险。注册会计师要重视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分析毛利率的合理性,特别关注收入异常增长情况及偶发的、交易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或商业理由明显不合理的交易。

  (二)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注册会计师要关注重大或异常交易的对方是否是未披露的关联方。要警惕关联方交易的非关联化,即利用未披露的关联方,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或利用资金循环虚构交易等方式实施舞弊。对于管理层以前未识别或未向注册会计师披露的关联方或重大关联交易,注册会计师应重新评估被审计单位识别关联方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存在管理层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

  (三)资产减值

  注册会计师要对被审计单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适当性予以充分关注。对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注册会计师应考虑计提坏账比例的合理性及按照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对商誉的减值准备,注册会计师对减值测试的复核要充分,要对过于乐观的未来现金流入预期提出质疑。

  (四)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注册会计师要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会计估计确定过程及其依据的合理性;关注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是否更准确地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警惕上市公司利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在不同会计期间操纵利润。

  (五)非经常性损益

  注册会计师要综合考虑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可持续性及与被审计单位正常经营业务的关联程度等因素,充分关注非经营性损益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

  (六)持续经营

  注册会计师要特别关注经营风险较高的被审计单位的持续经营能力,了解管理层对其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及是否计划采取或者正在采取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措施,要对公司持续经营改善措施的可行性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考虑改善措施能否打消对其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疑虑,以及由此对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可能产生的影响。

  (七)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要勤勉尽责,确保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和专业性,杜绝随意更改已披露的审计报告内容和格式的现象,避免出现审计报告格式错误,关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是否存在文字数值错误。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时,解释审计意见原因的说明段表述要简洁、准确、到位。

  四、认真做好内部控制审计

  事务所要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精神,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处理好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之间的关系,既要确保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又要注重与财务报表审计的联系。如果同时承接一家被审计单位的年报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事务所应当将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作为一项独立业务,单独与上市公司签定审计业务约定书。

  注册会计师要深入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的思路和要求,恰当计划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制订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在实施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要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选择拟测试的控制,并测试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在测试企业层面控制和业务层面控制时,应当评价内部控制是否足以应对舞弊风险。在评价控制缺陷时,要评价识别的各项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以确定这些缺陷单独或组合起来,是否构成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在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前,注册会计师应当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审计过程中识别的所有控制缺陷,并就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书面形式与管理层及治理层进行沟通。注册会计师要全面评价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控制测试结果、财务报表审计中发现的错报以及已识别的所有控制缺陷,据以形成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意见。在评价内部控制审计获取的审计证据和形成的结论时,应同时考虑财务报表审计中实施的、所有针对控制测试和运行有效性测试的结果,避免出现审计判断不一致的情况。

  五、认真做好年报审计业务的信息报备

  事务所要按照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业务报备的相关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上市公司2012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报备工作,确保报备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市公司变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或内控审计机构的,前后任事务所要在变更发生之日(董事会通过变更审计机构的决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网上报备的形式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二期(登录地址为:http://cmis.cicpa.org.cn)中填报相关变更信息。若报备后信息变化的,应及时在系统中予以更正,并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中注协业务监管部。中注协将对事务所年报审计业务报备情况进行检查,并择机通报。

  我会将根据《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规程》的要求,对2012年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密切关注其中可能存在的“炒鱿鱼、接下家”和压价竞争问题,对恶意“接下家”及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实施重点监控,并适时启动监管约谈机制。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未严格遵循执业准则、规范和职业道德守则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我会将在2013年度执业质量检查中予以重点关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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