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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管总局表示 婴幼儿奶粉将药店销售

2013-06-21 10:10:00 来源:京报网-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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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底怎么了?一方面相关部门表示国产婴幼儿配方奶粉总体质量稳定向好,一方面是新生儿父母“用脚投票”,不惜通过各种途径漂洋过海去“背奶”。我国每年平均有1至3岁婴幼儿4800万,怎么能让4800万的娃娃们吃上放心的“口粮”?今天上午,国家食药监管总局举行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媒体座谈会,详细介绍我国婴幼儿奶粉的现状,剖析存在的问题,并介绍下一步的举措。

  国产奶粉“短板”在哪?

  我国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标准是否低于国标?中国工程院院士、食品安全专家陈君石说,我国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标准不低于国际标准。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国务院就要求卫生部组织修订原有的乳品标准。卫生部于2010年颁布了一套新的国家乳品标准,共66个,与过去的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相比,质量和安全的要求都有很大提高,与国际乳品标准基本接轨。

  专家表示,与国外知名乳品企业相比,我国乳品企业内部质量管理的投入和管理水平上有较大差距。一是由于认识不足,缺乏长远观点;二是怕增加成本,竞争不利。陈君石说,这个问题不是行政命令能够解决的,只有随着企业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学习先进经验,逐步提高认识,才能有所改变。国外企业的产品也会出问题,但是他们规避风险的能力较强。

  我国很多用鲜奶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企业都没有自己的奶场,这就很难控制原料奶的质量和安全。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结合今年企业生产许可证期满换证,将按照重新修订的许可条件和要求,开展再审核再清理,对奶源质量无保障和生产技术、设备设施、检验检测条件落后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生产企业必须自建自控奶源。对以生鲜乳为原料的,企业必须自建奶粉基地,确保生鲜乳质量合格;对以原料乳粉为原料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原料乳粉、乳清粉批批检测等措施,确保原料质量安全。

  婴儿奶粉将试行药店销售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表示,今后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五不准”,即不准委托加工,不准贴牌生产,不准分装生产,不准用统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准使用牛羊鲜乳、乳粉以外的原料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单位应购入和销售列入政府监管部门公示目录的合格产品,实行专柜专区销售,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对于距保质期不足1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等措施。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将严格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要求,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允许进口;大包装的不允许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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