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0 09:02:00 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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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为了矫正牙齿,让自己变得更漂亮一些,菏泽一名刚参加工作的女士花费3万余元,在位于济南市泉城路的鹏爱(曹博士)美容整形医院(下称“鹏爱整形”)做了整牙手术,可没想到,得到了“美丽”,却痛失健康,至今懊悔不已。
以牙龈疾病为代价的美丽
4月19日15时,经济导报记者接到患者朋友黄先生的投诉电话,立即赶到了鹏爱整形。患者张丽(化名)开口说话的时候,那一口漂亮的牙齿展露无遗,可就是为拥有这整齐的牙齿,她失去了原有口腔的健康。“我就是冲着曹博士这个牌子来的,没想到会这样。”张丽一脸懊悔。
张丽表示,过去自己的牙齿不整齐,感觉影响美观,就想修整一下。在选择整形医院时,经过综合比较,最终选定鹏爱整形。张丽的主治医师是鹏爱整形口腔美容中心的首席美容专家吴红运,张丽在鹏爱整形花费3万余元,对17颗牙齿做了整形。
整完牙一段时间后,张丽感觉牙龈不舒服,就来到鹏爱整形复查。“去年12月1日,我因为牙齿的问题到鹏爱整形来检查,告诉医生牙齿有些活动,牙龈也不舒服,医生就给拍了一个牙片,说牙没问题,我就回去了。回去后还是不舒服,由于那段时间在青岛上班,就到青岛市立医院检查,医生告诉我说已经有4颗死髓牙,整牙时牙神经被抽掉了。”
张丽随即来到鹏爱整形,可鹏爱整形并不承认这是牙齿整形造成的,表示口腔科室属外包机构。鹏爱整形口腔美容中心的高姓经理态度很强硬,表示医生在手术前已经将有关风险告知张丽,《手术风险告知书》上也有张丽的签字,但导报记者发现,《手术风险告知书》中并没有“牙齿整形后可能会引发牙龈萎缩”等类似的条款。
张丽认为,正是鹏爱整形没有如实完整告知有关风险,才误导了其整牙,从而引发难以治愈的牙龈疾病。
谁来管理外包的“口腔科室”
4月19日下午,导报记者陪同张丽等人见到了鹏爱整形的院长曹景敏,即“曹博士”。曹景敏表示,口腔科室是合作科室,已经合作了3年,相当于股份制,该科室独立经营,拥有自主用人权,院方基本上不管他们,不过现在高经理由于私人原因,要回南方老家,马上就不做了,院方可以给张丽再联系高经理,看他怎么处理这个纠纷。“患者最好是走司法程序,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曹景敏建议说。
4月21日下午,高经理告诉张丽,需要开具鉴定证明,证明其牙齿问题是由整形造成的,然后才能给她进一步的答复。
4月25日,导报记者打开鹏爱整形的官方网站,网站首页上还有口腔美容中心的相关介绍。导报记者随即点开首页右下角的咨询窗口,告诉客服自己想要整牙,客服称没有牙科,导报记者表示网站首页上仍有口腔中心的介绍。“口腔科是合作科室,已经搬走了,具体搬到了哪里,不是很清楚。”客服回答说。
既然口腔科室已经搬走,那么当张丽拿着鉴定证明再来的时候,去哪里找高经理呢?另外,在张丽整牙前,鹏爱整形并没有告知张丽该科室属“合作性质”。
“整形专家”多数与整形无关
鹏爱整形的广告,绝大多数主打专家牌。导报记者在济南市卫生局查询后发现,为张小姐整牙的鹏爱整形专家吴红运拥有口腔专业医师执业资格,不过其供职单位却是派克森医疗美容门诊部;对首席美牙专家冯秀丽的查询结果却是“妇产科专业,济南市长清区人民医院”;权威美牙专家于德宝查询结果竟为“皮肤病与性病专业,济南市皮肤病防治院”;特邀美牙专家杨光查询结果为“内科专业,平阴县人民医院”。此外部分“专家”根本查不到医师执业资格证编号。
按照我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经注册后才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根据情节,“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营医疗机构的医患纠纷、医疗事故很多,常常与他们自身的不规范管理有很大关系,一些不良民营医院,经常打着专家的旗号忽悠患者,缺少起码的医德。
至于在山东已经小有名气的“曹博士整形”为什么改名为“鹏爱整形”,曹景敏表示,这与鹏爱医院正在酝酿整体上市有关。
(王平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