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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万元洋彩电不到1月花屏 LG厂家最终退款

2013-03-07 09:00:00 来源: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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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万元买来洋彩电不到一月变“花脸”

  消费者要求退货赔偿遭遇商家推诿经工商部门协调国外厂家全额退款

  遭遇4万元彩电1个月就坏

  “千挑万选才选中了这款电视,原本以为是进口品牌,质量会信得过,哪想到受了一肚子窝囊气! ”提起自己的遭遇。市民张女士仍难掩气愤。日前,张女士搬进了新家,想将家中看了十几年的老式彩电淘汰,换台洋气的新彩电。她来到台东一家大型家电卖场对比了半天,最终在促销人员的劝说下,买了一台LG品牌的72英寸进口电视,费用高达4万元。

  卖场工作人员很快就将彩电运到张女士家,并帮忙安装调试。看着新买的高档彩电,平日热衷看电视节目的张女士别提多高兴了。可没想到,烦心事很快来了,彩电使用了不到一个月就出现故障,只有声音没有图像,屏幕发花。张女士立即联系了家电卖场,维修人员上门进行了检修,称彩电配备的智能盒出现问题,为她更换了智能盒。没想到,半年后彩电再次出现了相同故障,维修人员再次上门维修,但并未彻底修好,电视依旧时好时坏。

  气愤想退货遇各方踢皮球

  张女士认为4万元的彩电应当物有所值,不该频繁出现问题,就前往卖场退货。卖场客服人员表示,由于张女士所购彩电已经超过维修期限,卖场财务账目已经上报总部,如需退款,需要总部批准,该卖场无能为力。 “买的时候承诺很好,到退货了却一再推诿。 ”张女士对卖场的态度很不满,她随后又多次与卖场交涉,客服人员又改口表示,维修人员是厂家售后服务部门人员,不属卖场员工,产品质量有问题以及维修不好,属于厂家及其售后部门的问题,卖场不能为其退货。

  张女士又找到厂家售后部门,工作人员称她的购货款没有交到售后部门,售后部门不能为其退款。在卖场及厂家来回奔波多次,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金钱,事情却始终没有得到解决。看着4万元买的电视成了摆设,张女士气愤不已。她只好向八大关工商所进行投诉,要求商家为其办理退款,并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

  处理国外厂家最终退了款

  张女士表示,她在购买彩电时,促销员承诺过如出现问题可以退货。但卖场却对以上情况不予认可,称张女士所反映的问题没有证据。同时,张女士出具的维修记录只有一次,其中一次维修没有记录,不满足三包规定中维修二次不能使用可以退货的条件。工商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彩电为进口商品,厂家售后部门与国外厂家属于不同公司,厂家售后部门仅从事相关业务联系及维修技术服务,不从事具体的产品销售。

  在该投诉处理过程中,家电卖场始终不同意退款,表示只能维修。通过八大关工商所执法人员多次协调,最终由厂家售后部门出面,帮助联系了国外厂家驻北京办事处,最后由北京办事处办了退款,但对张女士提出的精神损失费,对方以没有法规为由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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