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2 08:10:00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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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快递单号遭泄露事件昨天有了最新进展,多个单号交易网站被关停,申通[微博]快递也发布声明称将从电商和员工两头入手加强信息保护。
根据本报报道,包括申通、圆通[微博]、中通在内的多家快递公司单号被泄露,并在网上以0.5到2元的价格贩卖。由于被泄露的信息包含个人家庭住址、电话等内容,存在伪造快递包裹诈骗用户的可能。截至昨天发稿时,记者发现,“淘单114”、“单号吧”以及百度贴吧“单号吧”等单号交易网站都已经无法打开,但淘宝、拍拍等网站依然可以搜索到单号交易信息。
申通快递昨天公开声明称“第一时间召集相关部门紧急会议进行认真自查”,“未发现我公司有泄露客户信息的情况”。此外,申通公司还在声明中表示,将采取两项措施加强信息保护:一是将与相关电商沟通,再次签署客户信息保密协议,杜绝一切可能发生客户信息泄露的渠道;二是加强对接触客户信息员工的教育和管理,制定严格的处罚制度,如果发现有快递员泄露客户信息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2009年2月公布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