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4 09:13:00 来源: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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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对所有融资平台公司发债(简称“城投债”)和融资平台公司的核查正在进行中。尽管中国目前尚无城投债违约的案例出现,但国家发改委开始进一步收紧对融资平台公司发债申请及其债务的审核。
6月20日,国家发改委财金司有关官员对经济观察报称,自核查开始起,新的发债申请如果没有按照核查通知提供有关材料,均属于申请材料不充分。申请企业要么继续补充,要么撤回。
现在,全国各地的主要券商和城投公司都正在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进行自查。此轮清查风暴导致大部分融资平台公司的发债申请被压下。城投债自2011年二季度首次停摆之后,第二次刹车。
国家发改委并没有给地方核查确定明确的截止时间,但国家发改委在5月16日就下发的核查通知中要求,今后,凡新报送企业发债申请均须将自查、核查有关情况逐项作出说明,说明文件与申报文件一并报送。这意味着,核查中提出的发债条件将被常态化。
融资平台公司和券商把国家发改委的此轮核查风暴视为城投债的又一道“紧箍咒”。湖北襄阳建投董事长陈敬东表示,按照要求,新申请发债需要提交的材料更多,而且对发债公司的债务考核更严。
除了对国家发改委不断收紧的城投债政策环境的担心,陈敬东还担心财政部将来会对地方土地出让金动手。虽然目前还没有直接迹象,但陈敬东的预感是,“中央可能会采取通过与地方分取土地出让金的方式,来限制地方政府的举债。这样一来,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城投公司的日子都会更加难过。”
核查风暴
主要负责城投债审批的国家发改委财金司于6月初启动了新一轮的全国城投债核查,核查主要针对“从严审核类”和“适当控制规模和节奏类”发债申请公司。
国家发改委将城投债划分为“加快和简化审核类”、“从严审核类”和“适当控制规模和节奏类”三种类型。
“加快和简化审核类”的核心标准包括:地方政府所属区域城投公司申请发行的首只企业债券,且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低于50%的债券;资产负债率低于30%,信用安排较为完善且主体信用级别在AA+级及以上的无担保债券;以及主体或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债券。“从严审核类”的主要认定标准为连续发债两次以上且资产负债率高于65%的城投类企业;以及企业信用等级较低、负债率高、债券余额较大或运作不规范、资产不实、偿债措施较弱的公司。
国家发改委的核查通知还要求,融资平台公司上报最近一个财年以来的资产重组情况;2013、2014年到期债券的偿还计划及资金来源安排;是否存在通过信托、资产证券化产品违规集资情况;以及抵押担保是否存在一物多押,第三方担保的是否存在互保或连环保。
前述国家发改委财金司有关官员对经济观察报称,“核查的目的,就是化解和防控风险,确保已发债券能有效偿还,新发债券有足够偿债能力。至于一些融资平台公司,违规采取私募甚至理财产品的手段集资等现象,要与银监会、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一起解决”。
国家发改委称,若发现上报材料不实,将有退回发债申请、暂停受理平台公司地方区域发债申请等处罚措施。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在核查中,要求城投公司同时上报通过信托、中期票据等私募债券工具融资的情况和打算,但是对于如何进一步规范城投公司的此类行为却并没有更多说明。
此外,早前几年发行的城投债,亦存在不少连环担保、以土地财政担保等手段获得担保的城投债。这些担保手段目前已经都被国家发改委禁止,但如何监管这些城投债,目前国家发改委也没有明确意见。前述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官员称,“按照现在的文件,以前的确有一些城投债发行不规范,国家发改委已经通过各种措施,向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和融资平台公司传达了意见,保证这些债券能够及时按期偿付”。
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发布的信息显示,2013年至2014年底需要兑付(含回售选择权)的企业债券总规模为3223亿元。国家发改委称,对这些债券已经进行了风险排查,并对企业的偿债准备工作进行了逐个督察,目前来看,兑付准备充分,发生兑付风险的可能性很小。
但是国际债务评级公司穆迪却认为中国融资平台公司的偿债风险不小。6月18日,穆迪在发给经济观察报的一份报告中称,对中国388家性质与平台公司相近的城投公司进行的财务分析结果显示,样本平台公司中仅有53%的公司有足够的现金资源,可以支付估测的2013年债务和利息,而无需进行再融资。该报告还评论说,近年来多家城投公司的现金流呈现停滞或下降的趋势,但债务水平却在上升。
二次刹车
湖北襄阳建投公司在2013年春节前向国家发改委提出的第三期15亿元的发债申请,至今未获批复。陈敬东担心,国家发改委在此次城投债核查中会对城投公司搞一刀切。他说:“实际上有的城投公司已经实现完全靠经营收入来发债了。但却可能会由于核查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导致发债困难。”
6月20日,唐山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公司负责人对经济观察报说:“在发债过程中确实有一些城投公司没有遵守规矩,但是国家不应该拿一个标准对待同一地区的所有城投公司。唐山市下一步还会继续加大融资,将目前很多被闲置的国有资产充分利用起来。”
2012年,唐山市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成功发债4支总计39亿元。今年年初唐山市发改委又联合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公司,通过出让资产收益权的方式获得单一资金信托;今年2月1日,唐山唐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出让唐曹高速部分路段收费收益权,并由其母公司——唐曹发展集团提供土地抵押担保的方式,成功获得期限为18个月、金额为1.2亿元的首笔信托资金。
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曾明确: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不得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不得通过金融机构中的信托公司等直接或间接融资。
在上述唐山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公司负责人看来,唐山的平台公司融资是属于“盘活国有资产,而不是过度举债”。若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此轮核查,唐山市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在申请新债时,必须提交有关信托、抵押担保、债务负担等材料。
上述长江证券人士的感觉是,现在城投债越来越难做了。从2010年国务院清理整顿融资平台公司以来,融资平台公司发债的政策环境越来越紧,先是不允许地方财政担保,然后是不允许地方政府储备用地注入平台公司。
这两道闸门的关闭意味着,地方政府为城投公司提供财政支持的两条最简捷的通道被堵死。而目前实施的城投债新政,又进一步提高了资产负债率和评级的门槛。不过,上述长江证券人士担心,随着发债难度越来越大,城投公司会采取更多游离在政策监管边缘的融资渠道获得资金。
一个迹象是,虽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叫停了城投公司通过信托、中票等融资手段,但是目前仍有不少信托公司在为城投公司融资,尤其是一些地市级平台公司。上述长江证券人士说:“信托的风险比发债要大得多,同时也更难以监管。但是这些都是在这两年国家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渠道越收越紧的情况下,很多融资困难的平台公司没办法的办法。”
偿债风险
此番国家发改委通过核查为城投债发行条件加码,主要是为了防范融资平台公司不断积聚的偿付风险。
不过,一些地方城投公司的做法却令人担忧。三家市县级城市融资平台公司被发现挪用了4笔总计2538万元的中央财政资金,为融资平台公司补洞或用于维持自身经营。中国国家审计署5月17日的一份审计报告中披露了这些违规动作。随着第一个偿债高峰即将到来,中国融资平台公司举债所蕴含的风险仍在积聚。
其中,河南省三门峡市财政部门先后将两笔共计1414.47万元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拨付给三门峡市财经投资公司用于公司经营。三门峡市财政局是三门峡市财经投资公司的唯一出资人。
另一个案例发生在广西藤县。国家审计署发现,藤县财政部门将用于建设藤县污水处理厂的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223.53万元,拨付给藤县建业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用于解决该县历史遗留问题。
江苏省新沂市则是直接挪用国家补助资金用于获得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审计署报告指出,新沂市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单位,将用于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中央财政三河三湖补助资金900万元作为保证金,取得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其他市政建设项目。
6月18日,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在报告中称,尽管平台公司贷款通常有抵押物,但鲜有中资银行将这些准政府借款人的抵押物收回并出售的先例。因此,这些抵押物提供的实际保障会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虽然已有一些对平台公司还款问题的报道,但政府的支持至今仍在继续。(张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