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0 09:23:0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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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进一步发挥民间资本在村镇银行改革发展中的作用
探索风险自担的民营银行思路已逐渐清晰。
一直以来,国有资本在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由民营资本控股的城商行和农商行很少,股份制银行中仅有民生银行一家。与国资和外资相比,民资准入门槛较高。
2012年,浙江省温州市、广东珠三角地区、福建省泉州市启动金融改革。借着金改的东风,全球12地温州商会欲抱团出资50亿,成立温州现代商业控股银行。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刘胜军彼时表示:“温州有这个资金,又有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最有条件设立民营银行。作为民营银行,民生银行不是经营得很好吗?”不过,该计划目前已基本搁浅。
直接设立一家民营银行,非地方政府的权责范围所在。温州方面另辟蹊径,通过农村合作银行股改、新设立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途径,使民资“曲线”进入金融行业。温州银行拟在今年增发7.8亿股。去年,温州市政府批准2家小贷公司转村镇银行,3家企业主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一家企业主发起设立信托公司,3家企业主发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以上做法与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所提到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不谋而合。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本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纪志宏在《财经》杂志上发表题为《适时启动民营银行试点》的文章。纪在文中明确指出,当前已经具备开展民营资本发起设立中小银行试点的条件,宜按照“开放准入、严格监管、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选择民间资本发达地区启动民营银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