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4 09:31:0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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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大甚至虚假宣传等违规问题仿佛成为困扰保险行业的一个顽疾。
新年伊始,重庆保监局1月9日在其官方网站一次性披露出了20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新华人寿、人保财险、平安人寿等大型保险公司领到了罚单,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及其员工更是一次性接到了7张罚单。
“虚假、欺骗现象在保险行业层出不穷。”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周雪飞副教授昨日(1月13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有些保险公司屡教不改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违规成本太低。
多家知名公司被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1月9日重庆保监局披露出的违规的问题中,夸大保险责任和保险产品收益的行为较为突出。
2009年9月,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人寿重庆分公司”)向投保人吴某销售了一份“荣享人生养老年金保险”(保单号883946457932)。2012年3月,吴某认为新华人寿重庆分公司工作人员在销售该份保单时存在夸大产品收益的行为,要求全额退保。5月16日,新华人寿重庆分公司安排工作人员赵某与吴某协商处理。吴某要求赵某对保险责任及产品收益作出说明。5月31日,赵某为吴某作产品收益演示时有夸大保险产品收益的行为:一是宣传每年按保额的6%给付关爱年金,而保险条款规定为“按首次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的6%给付关爱年金”,首次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比保额少得多。二是宣传每年有固定的分红收益,而保险条款规定为分红是不确定的。
重庆保监局认为,上述行为属于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鉴于新华人寿重庆分公司及时为投保人全额退保等情节,重庆保监局决定对新华人寿重庆分公司罚款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人保财险此次也领到了四张罚单。
另外,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的一名员工也因在从事保险销售工作期间,擅自印制虚假宣传资料并在销售保险产品时使用该虚假宣传资料,而受到处罚。平安人寿的上述员工被重庆保监局警告并罚款1.5万元。
中新大东方人寿重庆分公司更是因虚假列支佣金、招待费,编造了投保资料中的被保险人名单等问题一次接到了7张罚单。
周雪飞称,夸大甚至是虚假宣传,在全国各地都是屡见不鲜。
顽疾难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近两年来重庆保监局开出的罚单也发现,有些知名大型保险公司屡屡上榜,夸大甚至虚假宣传等违规问题仿佛成为了保险行业的一个难以彻底治愈的顽疾。
去年,11月16日和,12月19日,重庆保监局相继公布了29张罚单,其中人保财险领到了11张,平安产险领到了7张,阳光人寿和阳光产险亦是“中枪”。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了重庆保监局此次开出的罚单发现,因编制虚假投保资料、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虚假列支佣金及招待费等违规行为中新大东方人寿重庆分公司被罚42.5万元,是此次披露出来的最大的一张罚单。上述一家保险公司员工因违规,领到的罚单则为3000元。
“违规——被查处——再违规——再被查处”为何成为了保险行业的一个怪圈?
“保险行业的无序化竞争导致一些公司不惜铤而走险。”周雪飞称,再就是从业人员和相关公司抱有“投机侥幸心理”, 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周雪飞称,保险公司及其业务人员之所以屡屡违规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太低。
“处罚只是一个方面,关键是要规范保险代理。”周雪飞称,制度建设、行业监管、法制宣传与风险防范等“多管齐下”才是可行之策。(刘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