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8 08:21:00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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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网讯 7日下午,证监会就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正式对外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至本月21日结束。
证监会:创业板再融资办法还在研究当中
针对有媒体询问创业板再融资办法是否会很快推出的问题,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7日表示,创业板再融资办法目前还在研究当中,将在条件成熟时向市场公开。
证监会:十家进入第二批现场检查
7日下午,证监会在媒体监督下,从3月底之后延期提交自查报告的12家企业中抽取现场检查企业。由于此次样本量少,将由证券业协会负责人从其中随机抽取2家企业,其余10家全部进入现场检查。
第二批12家企业中,上海润欣、北京耐威2家创业板公司未进入现场检查,其余十家均进入第二批现场检查。
证监会:专项检查以来共268家企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
证监会发言人介绍,截至5月31日,IPO在审企业财务专项检查的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自查工作已完成,首批30家批企业的现场检查也已基本完成。4月至5月底,证监会共收到106家企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分别28家、50家、28家,加上3月31前提交终止申请的162企业,专项检查以来共268家企业提交终止申请。3月后申请中止审查的共12家企业,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分别为3家、6家、3家。
证监会:主动申请终止审查企业1年内若再申请仍需自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对于专项检查工作中主动申请终止审查的企业,为避免发行人及中介机构通过撤单规避义务,对于提交终止申请的162家企业,自其终止审查之日起,1年内若再提出申请,还需按照此次专项检查有关要求履行自查义务,IPO申报材料须与自查报告同时提交,证监会将按照此次专项检查方式进行抽查。
证监会:国泰君安不存在特批上市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近期证监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对国泰君安首发申报材料的齐备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已经出具了受理通知。未来将根据证券法、公司法、IPO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地推进国泰君安首发上市的审核工作,不存在部分媒体所报道的特批上市的情况。
证监会介绍万福生科案签署和解承诺函的情况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了万福生科案签署和解承诺函的情况。据悉,万福生科案共涉及适格投资者证券账户13246个,涉及金额1.79亿元。截至6日,投资者利益专项补偿基金网站已有注册账户12048个,占适格投资者账户总数的89.74%;涉及金额1.74亿元,占须赔付金额的比重为96.96%;已经签署和解承诺函的账户11648个,占应补偿适格投资者账户总数的86.76%;金额1.69亿元,占比94.48%。
证监会:千足珍珠存在同业竞争及部分关联交易未披露问题
针对上市公司千足珍珠涉嫌关联交易的市场质疑,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经查,发现其存在同业竞争及部分关联交易未披露问题,目前证监会已经采取了相关监管措施,千足珍珠业已公告了相关内容并着手整改。
证监会:对涨幅过大创业板公司开展专项检查消息不实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近期有媒体报道监管部门正对涨幅过大的创业板公司开展专项现场检查并不属实,证监会近期没有安排各地证监局对创业板公司开展专项现场检查,各派出机构每年有对辖区内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任务,但属于日常工作,并没有专项安排。
证监会与保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与保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明确了保险机构参与销售业务的监管要求,以及监管职责分工。下一步,将从业务规则的制定,转向保险机构基金销售活动的日常监管。
证监会:证券公司申请公募牌照须经历四个环节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证券公司申请公募牌照须经历四个环节:一是所在地证监局、基金部、机构部、信息中心对申请人进行联合现场检查;二是证监会机构部对申请人出具相应的监管意见;三是申请人持现场检查结果及机构部监管意见向证监会申报申请;四是基金部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给予批准。
与基金公司的设立相比,该审核流程明显缩短,体现了共同监管协同监管的要求。发言人同时表示,证券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申请牌照要符合基金法及各现行有效的规章要求,如避免利益冲突、同业竞争和人员兼职方面的要求。
证监会发布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证监会发布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在新基金法已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开放式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适用范围、促进市场化差异化费率形成、丰富销售费用的收取方式、明确可向短期频繁交易的征收惩罚性赎回费、支持基金销售分支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该规定自8月1日开始实施。
证监会:比特币基金尚未纳入基金法监管范畴内
针对近期网上有人发起设立比特币基金的情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该类基金以有限合伙的形式成立,按照有限合伙法,合伙人不得超过50人,因此该类基金作为新兴事物面临规范运作的问题,同时这种形式目前并不在基金法监管范畴内,同时,比特币是虚拟货币,作为新型投资产品,有关部门还在观察研究。发言人表示,希望比特币基金的发起设立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同时充分揭示风险,作对投资者权益保护做出应有的安排。
(记者 马婧妤 郭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