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0 08:40:00 来源: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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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财产险不保地震损失———
芦山地震的发生,让每遇重大自然灾害就被提起的巨灾保险制度再度进入公众视野。
在酝酿了十多年之后,近日,来自深圳保监局的消息称,该市正在积极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目前已经成立了巨灾保险工作小组,或将于近期试点推出巨灾保险。
地震保险赔付率远低于国际水平
在灾难来临时,保险作为风险分散机制的重要一环起着关键作用。不过目前,我国的商业保险却因在巨灾中起到的作用有限而处境尴尬。
截至目前,保险行业在芦山地震中最终的赔付数据尚未公布。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其最终的赔付数额在亿元上下,而这和千亿元级别的地震损失相比可谓杯水车薪。可资证明的是,2008年汶川地震后,保险行业合计赔付16.6亿元,和845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相比,保险赔付仅占直接经济损失的0.2%,远低于国际上36%的平均水平。
一家财险公司的人士表示,市面上的多数财产险不承保巨灾损失,将地震、海啸等巨灾列为免除责任,仅部分企业财产险、建筑工程险等可附加地震险,或者是部分企业与部分保险公司在“特别约定条款”中约定地震损失才会赔偿。因此,因巨灾造成损失通过商业保险进行覆盖的程度有限,而由政府主导的巨灾保险则可提高抵御巨灾风险的能力。
中央财大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为,我国目前的巨灾风险管理主要采取的是以国家财政救济和社会捐助为主的模式,这种模式给政府财政造成很大负担,同时一定程度上也损害了其他纳税人的利益,因此通过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来分散风险很有必要。
深圳或将率先试点巨灾保险
酝酿了近十年的救灾保险制度或将开始走出破冰之旅。近日,记者从深圳保监局证实,深圳市正探索研究巨灾保险制度,已经成立了巨灾保险工作小组,以此为基础开展可行性方案研究,但具体细节目前不便透露。
据悉,深圳从2008年开始对巨灾保险制度的探索,2011年与一家保险公司对巨灾风险及应对机制进行专题研究,对深圳以往20年的台风、暴雨、洪涝、地震以及核电等灾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绘制了深圳巨灾风险图谱。随后,又在此基础上就深圳地区率先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提出具体的建议实施方案。
此前,国家层面监管部门也有意加大推进巨灾保险的力度。今年两会期间,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公开表示,在推进农业保险的基础上,下一步将重点研究在国家政策支持下的巨灾保险问题。
推进过程仍困难重重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庹国柱认为,如果仅在一个城市试点巨灾保险意义有限,因为保险业有大数法则,一个地区无法构成巨灾保险的大数。如果要真正推进巨灾保险,最终还是需要来自最高层的决策。庹国柱分析,巨灾保险体系提了这么多年却进展不大,是因为在推进过程中存在诸多尚需厘清的问题:“政府参与力度多大?老百姓买不买账?政府管到什么程度老百姓才愿意参与?这些都是现实存在的问题。”
庹国柱认为,老百姓和政府一样,也存在没有动力购买巨灾保险的问题,既然每次大灾难之后政府都会安排得停停当当,那我还花钱买保险干什么?更何况碰上地震的概率又这么低。
郝演苏也认为,推进巨灾保险制度难度很大,主要原因在于计划经济思维下沿袭下来的救灾模式,这种以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为主的模式过去证明了有一定的优势,但容易让老百姓产生错误观念,认为自己不必为风险提前做准备。
本组文/本报记者 孙昌銮
名词解释
巨灾保险,是指对巨灾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分散风险。目前,国际上巨灾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完全由政府筹集资金并进行管理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二是政府和保险公司共同合作的管理模式,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
财经对话
记者:我国如要推进巨灾保险,你认为应该采取怎样的制度设计?
郝演苏:在美国、日本和新西兰等国家,大多是由政府主导来做。像日本和新西兰等国设有类似国家巨灾中心的机构,以半强制的方式让公民参与巨灾保险。一旦地震,政府对你的帮助除了解决紧急救援的需求外,还能根据你的投保额度给予补贴。这有点类似于交强险,我国的巨灾保险体系可以仿照目前交强险的模式建立。
记者:如何解决老百姓投保巨灾保险的动力问题?
郝演苏:我之前有过一些提议,比如说如果政府担心民众不愿意交巨灾保险,可以通过抵扣个人所得税的方式来进行,实际上还是政府掏钱。但一码归一码,关键是培养国民的意识,国民有这个责任,你需要去交,而不是在巨灾来临的时候,指望着政府的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
记者:有人会说,我在北京交了巨灾保险,但把这个钱赔付到四川会不会不公平?
郝演苏:在一个国家下,大家是一家人,地震少发的地区也有可能发生其他灾害。所以要把巨灾放在一个篮子里,比如说北京去年有7·21暴雨,不能单独就一个险种来做,否则会造成地方上差异的矛盾,你那边地震多发,我这边洪涝多发,他那里有雪灾,这样民众的心理也会得到一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