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6 09:41:0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网友评论0条 查看全文(共1页)
自1月31日 《每日经济新闻》报出香港首富李嘉诚旗下公司长和投资忽悠投资者,说好增持却减持以来,长园集团(600525,收盘价6.60元)便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李嘉诚直接持股的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实业)随后又上演了一场先否认血缘关系再认亲的“闹剧”。
2002年长园集团上市时,长和投资出资额为3576.03万元;11年后,长和投资所持长园集团股份市值已高达18亿元,较入股成本增长近50倍。除此之外,长和投资还通过减持长园集团套现逾4亿元。
既然此前长和投资已获益不菲,为何还在不减持承诺期间减持近4000万股?长和投资此次减持的原因是什么?长江实业对此事件持怎样的态度,会如何处置?
带着上述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长江实业发出采访函,但长江实业却就此事三缄其口,仅表示“我司暂无其他信息可提供。”
3576万成本换来18亿市值
自1995年入主长园集团以来,长和投资与长园集团已走过17个年头。
长园集团2002年招股说明书显示,1995年长和投资前身深圳长和实业以2400万元入主长园集团,出资比例为51%。1999年11月,长和投资与长春应化所 (长园集团创始单位之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长春应化所持长园集团25%的股权。
此后,由于长园集团内部其他自然人和法人受让长园集团股权及增资,2002年上市前夕,长和投资的出资额为3576.03万元,持有长园集团4671.53万股,持股比例为62.67%。长园集团上市后,长和投资的持股比例被稀释为46.93%。11年后,长和投资所持长园集团股权市值已膨胀至18亿元,增长近50倍。
除了18亿的账面财富,长和投资通过减持也获益颇丰。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2008年1月10日至17日,长和投资出售长园集团137万股,此间长园集团的均价为48.31元,以此计算,长和投资共套现6620万元;2010年11月8日、9日,长和投资减持长园集团429万股股份,以这两日均价23.03元计算,长和投资此次套现9880万元;2013年1月28日、29日,长和投资再度减持3908.91万股,减持均价6.19元,套现金额高达24196万元。三次减持共套现逾4亿元,相比成本已经大赚3.7亿元。
尽管明显违背自己的承诺,但长和投资至今没有任何解释与道歉的行为。
长江实业避谈“忽悠”事件
长和投资违背承诺减持长园集团一事,与实际控制人李嘉诚家族旗下的长江实业不无关系。
长园集团2011年年报显示,公司副董事长彭日斌同时也是长和投资的董事长兼总经理、长和控股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而长和控股是长和投资的控股股东,长和控股的控股股东则是长江实业;董事陈红在长和投资任职董秘及行政财务总监职务;监事朱庆红同时也是长和投资的行政经理。
长和投资违背承诺增持一事被曝光后,1月31日下午,长江实业向媒体发布澄清文件,否认自身与长园集团、长和投资的“血缘关系”。随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长江实业提供证明长园集团和长江实业与李嘉诚家族关系的资料。2月1日,长江实业再次发布澄清文件,承认通过联营公司间接投资长园集团;同日,长园集团也发布了实际控制人没有变更的澄清公告。
细心的投资者会发现,澄清公告避重就轻,关于违背不减持承诺一事,长江实业仅表示“长园集团与有关法人将直接跟监管机构联系”,此外便无任何说法。就违背自身承诺一事的后续补救举措,《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于2月1日、2月3日两次向长江实业发出采访函,但长江实业仅表示“我司暂无其他信息可提供。”
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薛洪增向记者表示,这和我国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有一定关系,违规成本低,违规方便有恃无恐。
《证券法》第193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报送有关报告,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高处罚仅60万元,这只是长和投资2.4亿元套现额的九牛一毛。
薛律师表示,如果想要减少大股东的这种行为,应该适当加大处罚力度,如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并处以违规数额数倍的罚款,违规成本的提升也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震慑的作用。
(鲍春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