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6 08:13:00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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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经省政府批准的享受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才,每人将一次性享受特殊津贴1.8万元。昨天,大河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由该厅制定的《关于实行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意见》,省政府已同意实施。
据了解,此举旨在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更好地发挥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中的激励作用,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意见中明确指出,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50名左右,选拔对象为在豫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津贴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并由省政府颁发证书,由省财政专项列支拨款。
“已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河南省优秀专家不再参与选拔。而且,省政府特殊津贴不得重复享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和技能工作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也不列为选拔对象。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在选拔时,将以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领军人才为重点,以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承担重要项目任务的关键人才、基层一线业务骨干倾斜为导向,做好选拔工作。需要近5年来业绩突出、成果显著,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在专业技术或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工作,原则上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是高级技师,年龄在60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