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和房管两部门打“嘴仗” 郑州市民卖房难
程先生最近一个多月被“系同一人”这几个字折磨着。一个多月来,他因为房主更名的事儿奔波于房管部门和公安部门。
房管部门要求证明上必须有“系同一人”这几个字,而公安部门则说他们开的证明上,不能写这句话。至今,程先生仍无法为自家房本儿上的户主更名。
【事件】
想将房主更名
苦于缺了一句话
程先生最初户口在郑州市马寨村。2009年,程先生准备结婚时,父亲在优胜南路东三街附近,给他买了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
开发商告诉程先生,买房子可以赠送户口,于是,他就有了一个同姓但不同名、身份证号也不一致的新户口,而他的新房房主一栏,则写上了他的这个新名字。
今年6月,他到辖区大石桥派出所将买房时赠送的户口注销,之后,程先生想把房子卖了。但因为户主一栏写的是已被注销的户口的名字,当他到房管局咨询时,工作人员称必须要公安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这两人系同一人。
随即,他就到辖区派出所,说明情况后,户籍民警开了一个证明:“原有我辖区居民程某与程某某系双重户口,现我所于2015年5月21日已删除程某的户口。”
程先生跑到房管部门,却碰了壁。“说必须写上‘系同一人’这四个字。”民警表示,证明上不能写“系同一人”,“她说从来没写过。”
就这样,他在两个部门之间来回奔波,“来回几十次了,现在真不知道该咋办了!”
【陪办】
公安部门:
不能写“系同一人”
9月9日上午,在大石桥派出所户籍室,程先生说明来意后,当班户籍民警表示,对于双重户口的市民,注销一个户口后,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全都这么开,是统一格式,该证明能表示两个户口是同一个人,但就是不能写“系同一人”这句话。该民警说,这个统一格式,是郑州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大会时要求的。
而对于房管部门所说的证明上只写双重户口,并不表示是同一人的说法,另一位民警称,双重户口就是一个人有两个户口。
那为何就不能写明“系同一人”?该民警表示,“这个叫双户口,不能叫同一人。”
大石桥派出所户籍民警表示,程先生遇到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房管部门在抠字眼儿。“我们觉得能证明,他们觉得不能证明,那就需要两个上级部门沟通了。”
房管部门:
必须写明“系同一人”
9月9日下午,河南商报记者和程先生一起来到郑州市房管局办事大厅的窗口咨询,初始登记科一工作人员说,持双重户口的市民前来办理业务,必须拿有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且证明上必须写明“系双重户口,系同一人”。
而房管部门之所以这么要求,是出于安全考虑。她说,之前曾有人拿假材料来办业务,如果没有公安机关开的证明,“依据什么给老百姓办,谁承担责任?”
至于程先生现在的困惑,该工作人员表示无能为力,“这个事儿我们还在协商,他们有他们的说法,我们也有我们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