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3 08:05:00 来源: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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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说赔钱赚吆喝 一方反对涨价
物业费收多少合适?
同期问题:车库能否出租?
本期大问题:物业费
近日,本报连续推出“小区问题大发现”系列报道后,不少市民和业内人士致电本报讨论物业费的问题。
郑州市内半数物业公司采用市场调节价,以此来弥补物价上涨带来的部分损失,但大多数业主反对物业公司提高物业费。
业主违规出租车库存隐患
红专路和姚寨路交叉口金成东苑小区的李女士来电称,小区不少车库被业主出租,有的车库里存放着易燃物品,有安全隐患。
6月11日中午,记者在小区调查发现,很多楼房一楼的车库,确实存在被出租开店或用作仓库的现象。
在小区的大门口和中间位置,物业公司挂起了条幅:“禁止车位违法出租经营 共同维护和谐社区环境”。
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万厦物业公司一负责人说,他们没执法权,对业主的这种违规行为,只能劝阻、宣传。
她说,根据2011年2月1日施行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不得出租,违反规定的,应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是不是这样?记者将寻找答案。
问题讨论:物业费收多少
官方:半数以上物管企业采用市场调节价
不少读者打来电话询问,物业公司收费标准高于政府指导价,是不是违规?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物价局了解到,《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我市物业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该局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处的高女士解释说,多层住宅、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但普通住宅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除外;写字楼、别墅、公寓、商铺等其他各类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也就是说,多层住宅、高层住宅也可采用市场调节价。
《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记者了解到,物业公司中标时,一般采用市场调节价。
“目前,郑州已有50%~60%的物业公司采用市场调节价收费。”昨日,郑州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处长程建颖说,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经过半数业主同意后,物业公司可采用市场调节价。
物业公司:希望提高物业费
中方园路和北三环交叉口附近的四季花城小区,目前采用市场调节价收取物业费。小区的物业公司有保安员14人、保洁员11人、维修工3人、绿化工2人、监控室工作人员3人,以及财务、内勤、客服、主管、经理各1名,共38人。
这家公司是一级物业资质,按政府指导价每平方米每月应收0.38元。他们采用市场调节价后,每平方米每月收取0.52元。
“每个月的工资开支在6.6万元左右,而每月收入却只有3.66万元,加上维护、维修等费用,我们每年亏损四五十万元。”物业项目部经理任茵茵说,保安“三班倒”以后,除了保安队长,每个班只有4个人,而监控室的3个人也是“三班倒”,人员无法减少。采用市场调节价后,让他们弥补了部分亏损。
“3年前工资是多少,现在工资多少?物业管理成本连年上涨,而物业费用雷打不动,物业公司的利润就会越来越低,甚至亏损,为了能够持续运行公司,只能节约成本降低服务标准。”一家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说,这样一来就容易使物业管理步入恶性循环。
他认为,目前,一些物业管理企业开始试水的市场调节价,能让物业公司提供更好的服务。
业主:多数不赞同提高物业费
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10个业主,多数人反对物业公司提高物业费。
“物业公司那么多员工,工作繁杂,处理的事情也五花八门。物业公司给自己定的利润是一定的,利润逐渐降低,我担心他们的服务质量会下降。”李女士说,她很体谅物业公司的难处,如果不让物业公司维持经营,撤走之后的情况将会更糟。
李女士认为,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小幅提高物业费也在情理之中,但前提是提高物业服务标准。
刘女士持反对意见:“物业公司是否亏损,我们怎么会知道?既然物价上涨后亏损,他们为什么还在正常经营?有的物业公司光收费不办事,很多工作都不尽心尽责。他们应该按政府指导价收费,收得高了我肯定不缴。”她认为,政府指导价充分考虑了多种因素,是经过论证和开公证会等程序才确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理应遵守。
她说,物价上涨同时,一些新的项目也给物业公司带来了一定的利润,比如产品推销进场费、楼宇间费等。
还有的市民认为,郑州和全国其他经济水平相当的城市相比,物业收费持平,不应提高收费标准。
例子:没保安,老两口守护近10年
园田路26号院一名业主投诉说,春节前,他住的庙李镇政府家属院保安撤了。
这个小区有4栋楼房,均为多层建筑,分3个院子,二号楼和三号楼合并成一个院子。
二号楼和三号楼组成的院子里,悬挂着金水区相关部门授予的“治安良好小区”牌子。记者敲了敲大门口治安岗亭的门,没人应声,记者推门进入后,里面空空如也。
在该小区一号楼的院子里,记者见到了看护大门的毛先生夫妻。
毛先生今年60多岁,和老婆在这里工作快10年了。这里没有物业公司,他们除了承担保安的角色外,还要打扫地面和楼道卫生,每个月收费1500元左右,留下1200元钱当作两人的工资,其余300元用作垃圾清运、公摊水电,以及笤帚、灯泡等的更新。
老两口对能把这栋楼管理好感到欣慰,但对这么低的工资表示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