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限牌”不准再“半夜鸡叫”需提前30天
2月1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采取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的措施,应当公开征求公众的意见,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在实施三十日以前向社会公告”。
2月1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备受关注的重污染天限行、“限牌”需提前30天公告等内容正式入法。
条例规定“采取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的措施,应当公开征求公众的意见,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在实施三十日以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