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5 08:36:00 来源:郑州晚报
网友评论0条 查看全文(共1页)
昨日,从市征兵办传出消息,即日起,我市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陆续启动,义务兵家长根据各县(市、区)兵役机关和民政部门通知,持“入伍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本领取。2012年冬季批准入伍的高校在校生,其家长持“入伍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本到批准入伍地县级政府民政部门登记领取优待金。
根据我市相关规定,自2012年起,郑州市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建立义务兵最低优待金制度,优待金发放标准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倍。入伍到四类(含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潜艇、潜水等专业岗位服役的,优待金发放标准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倍,到西藏服役的,优待金发放标准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倍。
按照该原则计算,我市今年为普通义务兵、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义务兵、进藏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标准分别为15037元、18796元和31327元。
据悉,我市义务兵优待金将于8月1日前全部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