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映象网首页
民办高校秋季学费上调 不同学科涨幅不一

2013-04-29 09:16:00 来源:南京日报

网友评论0条  查看全文(共1页)

  高校学费上限,比原来的收费标准有所上浮。这也是我省民办高校自2000年以来首次调整收费标准。

  根据最新公布的收费标准,民办本科高校人文社科类每学年1.4万元,理工科类每学年1.5万元,医学、艺术类每学年1.65万元;民办专科院校也有新标准,人文社科类每学年1.2万元,理工科类每学年1.4万元,医学、艺术类每学年1.5万元。省教育厅强调,此学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各民办高等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培养成本及生源情况可以下浮。

  该收费标准比原来大约上浮了一两千元。如,原来民办本科高校文理科都是每学年1.3万元,艺术类是1.5万元。根据最新上限标准,文科涨了1000元,理科涨了2000元,艺术类则涨了1500元。

  据了解,江苏民办高校的收费标准已经多年未变,考虑到生活水平提高、办学成本增加,我省多所民办高校向省里打报告申请上涨学费。

  新收费标准自2013年秋季新学年执行,学费调整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新招录的学生按照新标准规定执行,老生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至毕业。

  省教育厅要求,各民办高等学校按学年收费,不得跨学年预收。同时要完善民办高等学校学费监管及学生奖助政策。民办高等学校举办者不得将学费收入先行分成,除政府给予的奖助学金外,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3%的经费,用于困难生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记者 谈洁)

分享到:

      查看全部评论(0条)

      发表评论

      映象网>> 教育频道>> 正文

      最新消息

      热点关注

      新闻|财经|娱乐|女性

      教育|旅游|图库|社区

      帮助 - 广告 - 友链

      导航 - 收藏 - 顶部

      映象网手机版:hnr.cn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