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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幼儿园午休离奇猝死 园方称愿赔10万

2012-12-05 09:35:00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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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园活蹦乱跳

  午休离奇猝死

  3岁男童猝死幼儿园被判赔十万元

  今年3月14日,年仅3岁的小毅在幼儿园午休时,离奇猝死,本该像很多孩子一样在父母怀里撒娇邀宠的他,不得不与父母阴阳相隔。12月3日,佛山高明法院对外公布,事发幼儿园未对小毅的病情变化尽到高度谨慎注意义务,一审判决其赔偿10万元给小毅的父母。

  午休过后撒手人寰

  3月14日一早,小毅在爸爸的护送下,活蹦乱跳地跑进位于高明区更合镇的合水幼儿园。合水幼儿园是一家由私人出资兴办并在2011年建成的民办幼儿园,是目前更合镇仅有的一家区一级幼儿园。小毅在这个幼儿园的小一班就学。

  然而,当日下午2时30分许,小毅的爸爸崔先生接到幼儿园电话通知:“小毅正送往医院抢救!”10多分钟后,崔先生和家人赶到医院时,小毅已经被宣告死亡。

  小毅的班主任回忆,当天中午,她到学生睡房去叫学生们起床穿衣服,但小毅未起来。她便与保育员一同叫小毅起床,小毅却仍未有反应,此时,俩人观察到小毅面色异常、嘴唇变黑,于是立即通知园长。幼儿园马上派车送小毅去合水医院进行抢救。医生为小毅检查时发现其已经呈死亡状态。后虽经抢救,小毅仍然撒手人寰。

  事发两日后,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受小毅家人委托,鉴定小毅的死亡原因。4月6日,该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为:小毅符合在小肠节段性出血、化脓性扁桃体炎及肺间质炎症反应的基础上猝死。

  家长质疑管理疏忽

  孩子离奇死亡,亲人们悲恸欲绝之余,质疑合水幼儿园存在管理疏忽的漏洞,导致孩子错失抢救良机。他们认为,幼儿园环境、办学条件是造成孩童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将幼儿园告上法庭,向幼儿园索赔57万元:其中死亡赔偿金47万元,精神损失费10万元。

  小毅的父亲崔先生表示,家长将小孩托管给幼儿园之后,双方就形成了托管关系,幼儿园有义务保障小孩的安全,小孩在托管期间睡午觉猝死,幼儿园应承担全部责任。而且幼儿园在管理人员的配备上也不完善,本来按规定一个保育员只能看管25个小孩,但出事时幼儿园里只有一个保育员,看管着36个小孩,违反了规定。另外,该保育员还是无证上岗。

  崔先生还认为,小孩出事时趴着睡,口鼻都捂在被窝里,幼儿园没有及时纠正过来,未尽到监管责任。另外,园方没有配备医疗人员,导致出事后抢救不及时。

  幼儿园称已经尽责

  而幼儿园负责人梁女士则认为,小孩是基于自身的疾病原因死亡的,这在法医鉴定报告里写得很清楚,幼儿园并没有什么责任。梁女士说,本来出事之后,基于同情和人道主义,幼儿园愿意付10万元给小孩家长,但家长不同意。

  案件庭审时,当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时,幼儿园拒绝调解。梁女士称,法院最后认定幼儿园该负什么责任,幼儿园就承担。

  梁女士称,保育员无证上岗和孩子趴着睡都不是导致孩子死亡的原因。她表示,幼儿园的保育员非常优秀,在该幼儿园干了6年,非常尽职尽责,本身还是两个孩子的妈妈,有着丰富的经验;假设是趴着睡造成的死亡,那也是家长的责任,因为小孩来幼儿园之前,从婴儿时期就形成了趴着睡的习惯,幼儿园在短时间内根本无法纠正过来。另外,小孩是猝死,在幼儿园的监护过程中没有任何迹象,无法察觉,因此幼儿园的监护没什么过错。(记者黄晓晴、通讯员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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