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指腾讯“抄袭”再掀互联网商战
新华网上海4月17日专电(贾远琨、杜放) 4月12日,网易指腾讯抄袭其“新闻客户端设计”掀起骂战。这令公众回想起一年多前腾讯和奇虎360的“3Q之战”。互联网行业纠纷绕不开知识产权侵权之争,其最终考验的是互联网企业赖以生存的“创新力”。
互联网企业“抄袭”纠纷频发
4月12日下午,网易公司发布声明称,其新闻客户端产品在整体布局、跟帖页面、图片浏览页面等设计上遭到腾讯的抄袭,并要求腾讯将产品从苹果应用商店下架,否则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
腾讯公司随后回应,腾讯是最早推出客户端的新闻门户之一,4月11日发布的新版本在产品功能、交互设计和内容框架上“进行了大量的创新”。
记者采访发现,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文版排名中,目前网易新闻客户端是热门排序第一的新闻类免费应用,腾讯新闻iphone客户端现居同类第三名,二者之间正进行激烈的角逐。
此类“抄袭”纠纷在业内并不罕见,国内市值排名前列的互联网上市公司中,百度、腾讯、新浪、网易、盛大、搜狐等都曾面临类似纠纷,或指责对方抄袭,或被指存在抄袭,涉及产品包括网页设计、游戏、客户端及文字内容等。
除了此次“抄袭”纠纷外,今年2月,搜狐公司也曾因节目盗用美国某知名脱口秀节目片头,由负责人通过微博向对方致歉。2011年1月,盛大旗下的麻球游戏宣称,腾讯游戏频道未经授权使用其游戏作品,并屏蔽了广告及链接,腾讯回应称系转载时编辑审核不严,紧急下架涉及的所有游戏。
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认为,互联网上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纠纷乃至诉讼背后,其实是商业利益的角逐和市场份额的争夺,如果确属有关知识产权的纠纷,企业首先应当明确主张的是什么权利,进而在事实的基础上、法律的框架中处理纠纷,同时不能损害用户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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