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外企操纵面板价格被罚3.5亿
中国首次在反垄断领域对境外企业“开刀”。
昨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因在2001年至2006年之间,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6家企业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上述6家企业被处以包括责令退还、没收和罚款总金额3.53亿元。
据国家发改委介绍,3.53亿元的经济制裁总额中,包括没收3675万元,向国内彩电商退还多付价款1.72亿元,罚款1.44亿元,其中三星和LG两家韩国企业处罚金额最高,分别为1.01亿元和1.18亿元。
中新网昨日援引三星的回应称,三星尊重中国官方的决定,不会就此上诉,并表示从2005年末,三星就已经中断了相关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处罚依据并非《反垄断法》,而是采用了《价格法》,国家发改委称6家企业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规定。中国《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实施,其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由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以及国家发改委分别负责,其中国家发改委负责查处价格垄断行为。
专注反垄断法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戴健民向早报记者表示,如果参照《反垄断法》,上述企业属于达成垄断协议中的固定商品价格,“但这是发生在2008年前,所以适用于《价格法》。” 戴健民认为,此次处罚更多的是向外界释放出一个积极信号,即中国反垄断机构的执法意识在提升。
“晶体会议”共召开53次
国家发改委称,早在2006年12月就已收到多次举报,反映从2001年起,上述6家企业联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在2001年至2006年间,6家企业在中国台湾地区和韩国共召开53次“晶体”会议,会议轮流承办,基本每月召开一次,“针对全球市场交换液晶面板市场信息,协商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液晶面板时,涉案企业依据晶体会议协商的价格或互相交换的有关信息,操纵了液晶面板市场价格。”
统计数据显示,2001年至2006年,面板成本占彩电生产成本的80%左右,近年来回落至70%。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副会长郝亚斌在接受中新社采访时就指出,从2003年开始,几家面板企业产品价格涨跌的幅度、频率和时间就开始高度趋同,2004年开始,中国对液晶面板需求开始大幅提升,由于缺乏自主生产能力,到2008年,中国已经是全球液晶面板的最大采购基地。
国家发改委称,上述6家企业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涉案液晶面板数量共514.62万片,其中LG以192.7万片居首,其次是奇美156.89万片。
尽管6家企业的行为涉嫌价格垄断,但国家发改委并未按照《反垄断法》来处罚,而是依照《价格法》。国家发改委解释称,因为违法行为发生时,《反垄断法》并未颁布,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以及在新旧法间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依据《价格法》对此案进行了定性处罚。
参照《价格法》来进行处罚,这也决定了此案的处罚金额力度偏小,因为其罚款基数是上述企业的违法所得,而非反垄断法中的企业销售额。“另外这些企业都有自首情节,因此给予了不同程度的从轻处罚,罚款数额相对较轻。”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事实上,在国家发改委处罚上述6家企业前,欧盟等其他地区已经就此事做出处罚,且力度远大于中国。
早在2010年12月,欧盟就对该6家企业处以总计6.49亿欧元的罚款,其中奇美受罚3亿欧元,三星因揭发该价格联盟而免于受罚。之后,韩国和美国也分别在2011年和2012年对此案进行处罚。
三星的声明中也指出,中国受罚案件与欧洲、美国、韩国等反垄断机构的调查案件相同,并称在去年9月确认了相关事实,“从2005年末,三星已经中断了相关的行为,构造了守法经营体系并严格实施,为实现守法经营,构筑全球公平竞争的环境将作出积极的努力。”
友达率先“自首”
国家发改委称,本案的调查过程是复杂和曲折的,证据的提取难度很大,利用持续的反垄断调查压力和宽大政策,迫使企业前来自首,同时也表示,最早调查此案的美国监管机构从调查到宣布处罚历时近6年时间。
中新网称,在2006年12月收到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和国内主要彩电企业的举报材料后,国家发改委随即展开调查,但起初进展并不顺利,因为在缺乏具体法律和执行机构的情况下,这些面板企业并不认为中国政府会动真格。
但随着《反垄断法》的出台,从2011年底开始,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共派出了55个调查组,近500人次,展开密集调查,台湾友达在受到欧美重罚后率先松动,主动报告了2001年至2006年间与其他5家企业一同参与的反垄断行为。
台湾友达因此也免去了罚款。
在向中国大陆彩电企业退还多付价款后,上述6家面板企业还承诺将遵守中国法律,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并承诺将尽最大努力向中国大陆彩电企业公平供货,向所有客户提供同等的高端产品、新技术产品采购机会,并承诺对中国大陆彩电企业内销电视提供的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
郝亚斌称,仅延长保修期一项,就可让中国大陆彩电企业每年节约成本3.95亿元。
国家发改委还称,将进一步加大反价格垄断工作力度,研究细化反价格垄断相关规定,出台相关行业指南,进一步明确市场竞争规则,引导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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