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票业务从中债登搬家至上清所 央行棋局待解

2013-06-18 10:45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继短融托管变更之后,作为规模最大的信用债品种,中期票据登记托管也于昨天“搬家”——从此前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债登”)转移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清所”)。

  昨天有关中期票据业务转移的公告已经登在上清所网站,从消息公布的第一天起,中期票据发行业务便在上清所即刻展开,北新建材集团2013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成为上清所中票业务的“第一单”。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业内权威人士处获悉,此项业务的转移在更深层次上被理解为央行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规范管理的又一举措,并且,在央行作出此项决策后,未来中债登与上清所的分工定位可能会更加明晰,前者专注于国债、央票和金融债,而上清所则定位于企业信用类债券业务。

  上清所成“受益者”

  上清所昨天发布的公告称,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自2013年6月17日起,上清所将开办中期票据的登记托管结算业务。该公告显示,中票发行应在发行前与上清所签订《发行人服务协议》,开立发行人账户。发行人应在发行前,向上清所提交当期发行文件并通过上清所网站进行公告。同时,上清所为中票交易提供清算结算服务,并提供代理付息及兑付服务。另外,发行人可通过上清所网站发布中票定期持续披露文件、重大事项临时披露文件等。

  “中票登记结算业务只是换了另一家中介服务机构,具体细则并无两样。”一位熟悉债券市场的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

  中期票据是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一种企业信用类债券品种,近几年来发展非常迅猛,较方便地满足了非金融企业的中长期融资需求。此前其登记托管机构为中债登。中票期限一般为1~10年,是我国最重要的中长期债券品种。截至今年5月底,中票存量规模高达2.73万亿元;2013年前5个月中票发行量超过4000亿元,远远超企业债和公司债规模。

  本报记者从业界人士处获悉,就在昨天上午,主管中票注册发行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召开了主承销商会议,通报了中票将在上清所登记托管的消息。这一消息当天发布当天生效,在一些市场人士看来,无疑显得有些突然,就连一位中债登的内部人士感受也是如此,“我们也仅仅是上午从上清所的网站上看到这一消息,此前并不知情。”他说,这项业务的转移,对于中债登的业务肯定是有影响的。

  加之这一举措出台处于债券市场整顿的背景,这种业务转移被一些市场人士理解为央行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规范管理的又一举措。今年4月以来,银行间债券市场暴露了若干丙类户利益输送的问题。丙类户是非金融企业在中债登开立的债券账户,根据央行规定,中债登等中介机构负有一线监测管理的责任。作为中介服务机构的中债登,分别受管于财政部、央行和银监会,央行主要管理中债登的业务。此次将中票业务划归上清所,“可以看作是央行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加强监管的举措,在客观上,无疑上清所成为债市监管的受益者,捧到一块‘大蛋糕’。”一位债券中介机构的人士称。

  根据上清所《登记结算业务收费办法(试行)》,对于期限大于1年的中票产品,按照不同发行规模,其发行登记费率为0.9/10000~1.15/10000,付息兑付服务费均为0.5/10000。据此粗略估算,若未来中票每年新发1万亿元,存量2万亿元,则每年将为上清所带来约2亿元的收入。

  央行在下一盘“大棋”?

  从2011年9月起,央行已经将短融托管转移到了上清所;此后陆续推出的超短融、定向工具、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和证券公司短融等品种的托管都放到了上清所,中债登的企业信用类债券业务相比之下不断弱化。

  此次中票发行登记结算业务转移到了上清所,使得上清所的企业信用类债券业务种类更加丰富。据本报得到的确切消息,中债登此后要负责的是存量中票托管业务。

  对于中票发行托管“突如其来”的变化,市场人士虽然此前也有预期,但显然还是没有做好准备。一位公募基金交易员告诉本报记者:“许多中票期限很长,这意味着在未来很长时间内,我们在做中票交易时要先看清楚是归哪家机构托管,不同托管机构要走的后台程序不一样。”在当前的债券市场上,中票是成交最为活跃的债券品种之一。上述公募基金人士并称:“中票流动性可能会受到影响,恐怕以后卖债的时候,要注明是上清所中票还是中债登中票了。”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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