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务再起底

2013-06-17 08:59    来源:证券时报

  端午假期的第一天,审计署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今年第24号审计报告,也即对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结果。从时效看,这份报告所选取的数据截至2013年2月,所选取的省市样本则涵盖了中国沿海和内陆几个最主要的经济区。可以说,这是一览当前地方债务全貌最新、最权威的统计结果。

  从规模来看,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为3.85万亿元(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84万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0.9万亿元、其他相关债务1.1万亿元),比2010年增加了4409.81亿元(其中12个地方政府本级减少1417.42亿元,24个地方政府本级增加5827.23亿元),增长12.94%。

  这一结果,显示多数地方政府的整体债务余额依然呈现净增长的局面。从新老划断来看,2010年之前形成的债务占53.93%,2011年占16.39%,2012年占29.68%。这也说明,在银监会2010年启动地方债务整顿计划后,目前老债与新债基本各占债务余额的一半。2011年和2012年的占比数据则进一步说明,2011年一度停滞的地方债务增长,在2012年再度有回暖趋势。

  资金来源方面,银行贷款依然占据绝对大头,但自2012年以来,债券占比在不断上升。考虑到债券融资的主要渠道依然为商业银行,这说明地方政府债务仍然有约90%的资金需要通过银行筹措。这个格局足以说明,为何去年底以来各地成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AMC)的呼声如此之高因为只有给银行减负,地方政府债务才有新增的融资空间。不过从目前各地陆续披露的案例看,在政府财力已经捉襟见肘的情况下,通过何种渠道筹措AMC的启动资本是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

  债务负担方面,有2/3的地方政府债务率(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较2010年有所下降。但是绝对额并不乐观,有10个地区债务率依然超过100%,加上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有16个地方超过100%。偿债率(当年还本付息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亦显示36个样本中仅有不到一半较2010年有所下降。目前,仍有14个地区偿债率超过20%,加上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有20个地区超过20%。

  审计署此份报告还专门披露了部分地方通过信托、融资租赁、违规集资等方式融资的冰山一角。根据抽查结果,2011年至2012年,有6个省本级和7个省会城市本级通过信托贷款、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和发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融资1090.1亿元;12个省会城市本级和1个省本级通过BT(建设-移交)和垫资施工方式实施196个建设项目,形成政府性债务1060.18亿元;3个省本级和3个省会城市本级的部分单位违规集资30.59亿元,上述合计2180.87亿元,占这些地区两年新举借债务总额的15.82%。

  除了隐蔽性强,不易监管等问题之外,极高的融资利率是此类融资模式主要的风险隐忧。审计署抽查结果显示,BT模式融资年利率可达20%,集资模式年利率也可达17.5%,这其实已经接近很多地方的民间融资年化资金成本。由于政府举债建设项目主要为公共设施,短期内形成有效现金回报的可能并不大,如此之高的融资成本无异于饮鸩止渴。这直接验证了,何以银监会在年初即直接下文,严令各地融资平台不得巧立名目违规融资。

  除此之外,审计署报告还仔细分析了各种财务整改违规的情况,包括债务负担重、退出管理不到位和偿债资金使用不规范等。结合此前审计署的摸底报告看,这些问题的解决除与执行能力相关之外,亦显示各地政府筹资体系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报告显示,在36个样本中共有11个省本级和13个省会城市本级债务规模较2010年底有所增长。由于偿债能力不足,一些省会城市本级甚至只能通过举借新债偿还旧债。这一格局,在各地陆续披露的财政预算方案中亦可管窥一豹,主要的原因在于财政支出增长存在刚性,但财政收入增长则开始放缓,其中剪刀差短期难以抹平。这也可以佐证,未来财税体制改革的根本方略,应主要从如何匹配经济转型,进而形成未来更加稳定的收入来源来展开。

  但是这种根本性的转型难以一蹴而就,这无疑意味着短期之内审计署所指出的问题要害,依然难以根治。(罗克关)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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