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爆虚增资产发债 发改委定调券商自查

2013-05-29 10:38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核查通知一出来,有些企业想把项目分类改成加快简化审核类,试图避开发改委的核查。但肯定没那么容易,发改委不可能让你那么容易过关的。”一位从事债券发行的券商人士告诉记者。

  本报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发改委将于周三召集区域发债企业的主承销商开会,内容或涉及到辖区内企业债自查工作的具体安排。

  2013年上半年,对于券商来说注定了不平凡。继IPO财务专项检查和债券二级市场核查风暴之后,一级市场的债券发行也开始受到监管层关注。

  5月2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对企业债发行申请部分企业进行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对部分申请发行企业债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发改委在审企业债项目有二三百个之多,而其中符合“加快和简化审核”类的项目仅有20个左右,这意味着200余个企业债项目将面临自查与抽查。

  根据4月份发改委下发的957号文,企业债的发行审核分为“从严审核”、“适当控制规模和节奏”与“加快和简化审核”。按照要求,只有最后一类不在核查范围之内。

  事实上,此前就有券商投行人士表示,尽管目前仍未发生一单债券违约,但其潜在的风险仍然很大,“发改委是应该好好查一下了”。

  “造假在债券发行领域确实挺严重的,尤其是虚增资产。”北京一位从事企业债发行的券商人士向本报记者坦言,有些企业在虚增资产上十分夸张。

  “比如有的发债企业把很多实物包装成资产,但是企业要真是破产了,那些实物根本无法拍卖。为了多募集资金,虚增资产在企业债中特别严重。”上述券商人士告诉记者。

  有业内人士认为,发改委此举主要针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防范系统性与区域性风险。

  今年,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曾表示,2012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9.3万亿元,超过2012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1.5倍,若加上债券、信托等渠道融资的债务规模,比例将更高。未来两三年将有3.49万亿元贷款将到期。

  此次发改委下发的《通知》对企业债核查方式之细致、处罚力度之严厉,也让债券业内人士感受到了发改委对问题的重视程度。

  如《通知》中规定,在自查与核查过程中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若属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的,将暂停受理该区域所属企业发债申请。“这一条挺狠的,把大家利益都绑在一起。”一位债券人士对此表示。

  尽管距离文件下发仅4个工作日,但部分券商已经开始忙于展开自查,不过也有券商自查工作尚未有任何动静。

  “我们已经开始自查了,最近比较忙。”上海一家中小型券商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而另一家中型券商的债券业务人士也表示,公司自查已经开始进行了,“正在忙这个事”。

  但也有券商进展相对缓慢。“公司已经在开始布置工作了,在等领导统一安排进行自查。”上海一家券商的投行人士表示,公司后台会统一安排核查工作的内容,目前正在统一安排。

  “我们还没有进行自查,各家券商自查有早有晚,很正常,通知也才没出来几天。”深圳一家券商的债券人士表示。

  该人士认为,关于企业债自查,除下发的《通知》外,还应有具体的细则指导,否则操作性不强。

  事实上,《通知》中也没有公布各中介机构的自查结束时间以及抽查时间等。记者采访的多位券商人士也表示,并不清楚自查结束的具体时间。(张小蓓)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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