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缓解IPO重启担忧 重提在审企业可发公司债
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3月8日透露,“最近证监会决定,对出具警示函的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同时实行稽查介入,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增强监管措施的威慑力。 ”
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是在回答“最近对一些严重违规创业板公司和保荐机构只是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这种处罚太轻了”的问题时透露出上述消息的。
而除了严打问题,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昨日还对首次公开发行(IPO)排队企业难题、IPO融资融券业务是否会冲击股市等热点话题一一做出回应。
其中,对于目前各方担忧证监会可能重启IPO,证监会“旧事重提”,称目前正在组织开展IPO在审企业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客观上可能会导致申请企业数量减少;另一方面,证监会也在通过允许在审企业发公司债等举措缓解排队企业的融资压力。
加大违规查处力度
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昨日问答中最有新意的部分在于对违规行为的处罚问题。
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透露,“最近证监会决定,对出具警示函的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同时实行稽查介入,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增强监管措施的威慑力。 ”
据了解,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的管理主要包括日常监管、立案稽查、行政处罚、移送司法等各环节,稽查介入则表示查处力度加大。
按照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的说法,对资本市场发生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证监会目前可以依法酌情对当事人采取各种监管措施,包括监管谈话、警示函、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公开谴责、责令处分有关人员、责令解除职务、撤销任职资格、暂停核准新业务、限制股东权利、临时接管等18种类型。
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称,监管措施是证监会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中常用的一种行政手段。根据证监会诚信档案现有数据统计,2002年至今,证监会系统累计对上千名当事人采取监管措施约800多次。
在审企业发债细则待明
和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相比,市场或许更关注证监会对IPO排队企业难题的回应。
目前,市场普遍担忧证监会可能重启IPO,受此影响,3月7日A股午后一度跳水,近两日股市走势也颇为疲弱。
对此,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称,证监会一直在不断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具体举措包括:鼓励企业申报公开发行前先在场外市场挂牌交易,改变企业全部向主板、创业板申报的格局。适当放宽对企业申报前融资和在审企业私募股权融资的限制,明确在审企业可以发行公司债,多渠道化解当前融资困局。放宽内地企业到境外市场发行上市条件,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
早报记者注意到,证监会提到的上述举措在去年12月份就有报道,但具体如何操作则还未正式发布。
关于在审企业可以发行公司债的问题,此前报道曾提到证监会正在修改公司债发行办法,且已完成征求意见。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对公司债引入了非公开发行方式,取消了公开发行的保荐制和发审制,将发行主体从已上市公司拓展到全部公司制法人。
“融券标的扩容对A股没有重大影响”
另一个备受市场关注的问题是,针对近日推出的融券标的扩容政策,有投资者提问证监会:这是否会造成市场动荡,尤其对于新增的部分创业板公司,是否会导致创业板持续下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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