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债券市场“户籍”管制

2012-06-13 09:03    来源:证券日报

  众所周知,我国的债券市场分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通常,我们会把银行间市场称作场外债券市场,把交易所市场叫做场内债券市场。如果仅仅是场外和场内之分,按照国际上的惯例,也就无所谓割裂了。然而事实上,真正造成割裂的原因在于对市场主体的进入限制。

  若把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看做是城镇和农村的话,对于市场主体的限制更像是户籍管制。这样的做法限制了资金的互通,造成债券市场二元分割体制,具体表现为两方面:从投资者角度看,巨无霸商业银行无法进入交易所市场,个人投资者和非金融类企业也无法直接进入到银行间市场。这就造成了大量资金被留在了银行间市场,银行之间互持金融债。相应的,交易所市场因缺少资金参与,同时投资品种匮乏,发展一直缓慢。从发行人角度看,债券品种难以互通。尤其是公司债无法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没有机构投资者的支持,发行量自然上不去。

  户籍管制将人口分割在城镇和农村,给实体经济吸收人力资本带来了限制。同样的,将市场主体限制在不同的市场,也制约了债市为实体经济输血的功能。若要扭转这一局面,就必须打破这道墙,让市场主体按需要自由选择市场。

  商业银行退出交易所市场发生在1997年,当时是为了银行资金安全考虑,防止银行过度投资证券市场。而如今时过境迁,随着银行自身管理能力的加强,这一限制也该寿终正寝了。2010年开始,已经展开试点尝试将商业银行重新引入到交易所市场,今后还应该更大范围的放宽限制。另一方面,从国际经验来看,个人投资者从来也不是债券的主要投资者,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允许其参与进来。同时也要鼓励个人投资者甚至企业投资债券基金,通过债券型基金参与到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基金专业的投资服务可以保证中小投资者的收益。目前我国债券型基金数量还远远不够,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最后,今年提出了养老金入市,入市当然更多的应该指债市。社保基金千亿元的资金投入对债券市场是一个极大的提振,同时收益更加稳定的债券也保证了养老金的安全性。

  上面的三个措施都是从买方打破市场主体限制,为债市提供更充裕的资金支持。而从卖方看,债券市场发行人结构也要有所改变。在现有的债券品种里,金融债一家独大,能够为实体经济直接融资的公司债却占比很小。这是一个很不正常的现象,在发达国家债券市场上,公司债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并且与股票相比,融资额也往往是数倍于之。未来应当建立起以公司债为主体的债券市场,不仅是规模扩大,发行主体范围也应放宽。近日交易所市场推出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给中小企业增加了融资渠道选择。同时也是丰富公司债品种的一个尝试,中小投资者及风险偏好型投资者需要这样的高收益债券。

  以上买方和卖方两方面的措施其实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更广泛的投资者资金参与,债券种类难以扩大,债市也难以惠及到更多的企业。而不放宽债券发行人的范围,投资者也面临选择匮乏的尴尬。无论是增加卖方还是扩大卖方,核心就在于打破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之间的藩篱,消除对于市场主体的“户籍”管制,构建一个统一的、更多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债券市场。(肖怀洋)

责编: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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