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创新在医保改革中如期体现
事件描述
发改委联合卫生部、财政部、社保部、民政部和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城镇居民及新农合医保的模式,指导各地政府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为城镇居民医保及新农合参保人提供大病保险。
事件评论
提高保障水平,商保结合是最优选择。报销率高保障力强,是良好的社会医疗健康保险体系的标准。而我国当前医保保险率偏低,因此借商业保险提供大额保险是提升保障率的必然选择。同时,从保险、医药改革以及医保改革顶层制度安排方面,商保结合也是最优选择。
政策自下而上,从试点到全国推广,政策框架逐渐明晰。模式创新源于广州及部分地区试点,其中“湛江模式”和“番禺模式”都是成功的典范,并且当前模式创新依然在持续;随着模式在全国范围推广,政策框架明晰,未来商业保险多层次、更加深入参与社会保障是大方向。
公司盈利尚存考验。《指导意见》对公司的准入要求并不严苛,但对于政策积极推动并未评估公司风险及盈利情况,同时商保结合面临较高的风险以及成本压力,利润空间受到监督,从试点模式以及当前政策来看,并没有明晰的盈利模式。
政策影响短期偏谨慎,长期看好。短期来看,保险公司的盈利模式不明晰,盈利空间偏弱,对于公司的业绩贡献有限;长期来看,大病保险政策开启我国健康险发展新机遇,随着市场推进,未来政策以及公司盈利框架搭建将利好行业发展和公司估值。从空间来看,提取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个人账户15%将为健康险带来63 亿元的新增保费空间。(长江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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