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3.8万亿
近日,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第四届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上透露,截至今年6月末,中国各银行累计办理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量达3.8万亿元,其中广西累计办理800多亿元,服务于东盟的结算量占比为88%。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始于2009年,并于短短两年多的时间内迅速扩展至全国。对于企业而言,跨境人民币业务能为企业提供一个自由选择结算币种的权利,便于我国进出口企业规避汇率风险,节约汇兑成本,增强价格竞争力。
据估算,以人民币结算的交易成本比以外币结算的交易成本平均低2至3个百分点。此外,人民币结算出口退税等手续也更加便利。
对于国内金融机构而言,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为我国金融业“走出去”提供了契机。
潘功胜还称,近年来,中国与东盟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迅速,人民币与东盟国家货币的直接挂牌交易进入了实质性探索,极大地推动了双方贸易投资便利化。
目前,中资银行在东盟国家共设立8家分行,东盟国家在华设立7家外资法人银行、6家外国银行分行;东盟在中国的银行机构资产总额近2000亿元人民币,自2003年以来年均增长达38%。
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区域金融稳定机制也初步建立,中国与东盟国家在“10+3”合作框架下,务实推进清迈倡议多边化,共同参与设立了总规模为2400亿美元的亚洲区域外汇储备库。
在上述论坛上,潘功胜还建议,不断深化区域金融市场合作。他表示,在双边已有本币结算合作协作的基础上,加快研究中国—东盟银行间本币清算合作的有效途径,研究探索中国—东盟货币外汇交易机制,降低区域货币交易成本。
截至2011年末,人民银行还与韩国、马来西亚、香港、白俄罗斯、阿根廷等14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和货币当局签署了总额为1.3万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聂伟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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