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货要推出 仍需完善政策法规
“原油期货涉及的部门太多了。对外开放,法规、政策的调整,现货市场的完善等都需要做”,近日,接近中国证监会的人士对本网记者称,现在原油期货的合约设计草案已公布,但那只是用于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在原油期货正式推出前,政策、法规仍需要进一步完善。
近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姜洋在国际证监会组织年会上表示,证监会正在与央行、财政部、商务部等部委密切配合,抓紧推进原油期货的各项准备工作。有关方面引述其讲话称,目前原油期货筹备工作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建国际平台、离岸交易、保税区交割等规则框架已经建立。
据记者了解,初步方案中拟定中质含硫原油作为交易基准油品,每日价格波动幅度以及最低保证金要求分别为5%和7%,合约的交割月份则延长到了1-36个月。
而在监管层的设想中,国内原油期货要实现成功上市,还要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的修改,这些修改能够成行的前提又是要征求各部委及潜在参与主体的建议。
此前有消息称,中国证监会已成立了原油期货工作小组,该小组由证监会与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协调各相关部委推动原油期货重启。据本网记者接触到的两位证监会人士介绍,迄今证监会确实为原油期货的推出做了大量沟通、协调工作,但目前只能说,沟通工作还没有完全结束。
政策、法规修订完善之后,仍需现货市场的进一步完善。不过也有人士建议,现货市场的完善可以在推出原油期货品种之后逐步进行。
对于原油期货推出的具体时间,此前曾有6月、8月、10月等几个版本,普遍说法是争取今年推出。对此,证监会相关人士未正面回应,他强调说,当年股指期货的监管部门只涉及证监会一家,股指期货上市都那么难,“原油期货涉及的部门太多了”。
相关人士认为,不管今年能否推出,原油期货都将成为引入合格境外期货投资者的典型创新产品,肩负着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功能。(巢新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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