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炮轰国资委 质疑北京银行监事长任免合规性
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这回把炮口对准了北京市国资委。
事情缘于任志强任职董事的北京银行5天前发布的一则监事长任免公告,而北京市国资委既是华远的股东,也是北京银行第二大股东,持有8.84%的股权。
1月15日北京银行召开董事会。当日下午2时左右,任志强在其坐拥1300万粉丝的新浪微博中称,今天代表只有不到10%股权的北京市国资委,要求上巿公司北京银行撤销未到届应改选的现任监事长(保留了监事),并任命不是监事的人员担任监事长,严重侵害其他股东权益。任志强将之称为,“令中外所有董事震惊和愤怒的消息。”
几分钟后,任再发一条微博称,北京市国资委严重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的做法受到董事会和代表众多中外股东利益的股东董事的坚决反对。并准备联名对这种无视法律规定,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表示抗议。如有必要将用公开诉讼的法律手段维护股东权益。对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就以小股东的名义撤换上巿公司监事长的行为抗议。
抛开任志强的名人身份,这是一名董事正常的情绪表达。华远地产所在的母公司华远集团持有北京银行1.34%的股权,2011年末时位列北京银行前十大股东。
市场不禁要问,1月15日召开的北京银行董事会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是正常的人事调整。”接近北京银行的知情人士如是告诉记者,现年64岁的史元已近“退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北京银行老兵。“目前尽管辞掉监事长一职,史元仍然是监事,同时还担任中荷人寿董事长。”
中荷人寿为北京银行旗下子公司。公开履历显示,史元在北京银行拥有17年的从业履历,1996年1月起担任北京银行副行长,2002年1月至2008年5月担任副董事长,2008年5月开始担任监事长。
新任监事长强新确有北京国资委背景,但也不是突然空降的高管。现年58岁的强新从2010年8月担任北京银行党委副书记,在此之前,强新曾于2009年11月至2010年8月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问题焦点在于,此次监事长任免是否合乎公司治理程序?
起码从北京银行披露的公告上看,目前难以找出瑕疵。1月15日,北京银行最新公告称,1月8日该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史元辞去监事长之职,同时依照法律程序,经该行监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选举强新担任监事长。
而在此之前的2012年12月27日,该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依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强新为北京银行职工代表监事。
此外,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监事长由监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监事选举产生或解聘。监事长任期与监事相同,可连选连任;并不需要获得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与同意。
15日晚7:44,微博情势逆转,任志强再次发微称,“奉领导指示,此事不易公开讨论。要求删除。”
(史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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